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52

1.13宇宙万物是由

1.13宇宙万物是由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创造的

52.宇宙万物,从最大到最小,从首先到末后,都如此充满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以至于可以说,宇宙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形像。这一事实从宇宙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很清楚地看出来。存在于受造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与人的每一个事物都具有这样一种对应关系,以至于可以说,人也是一种宇宙;其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与动物界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其意愿和由此产生的理解力与植物界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其生命的最外层则与矿物界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对自然界中的任何人来说并不明显,但对灵界中凡留意这一点的人来说,却是显而易见的。灵界也有存在于自然界的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它们是灵界居民的情感和思维的对应显现,就是从意愿发出的情感和从理解力发出的思维,以及其生命最外层的对应;这一切事物在他们周围都是可见的,呈现出类似受造宇宙的一种表象;不同之处在于,受造宇宙在次一点的形式中。

天使由此清楚看出,受造宇宙就是代表神-人的一个形像,祂的爱与智慧以一种形像呈现在宇宙中。并不是说受造宇宙就是神-人,而是说它来自神-人。因为在受造宇宙中,没有任何事物是物质与形式本身,或生命本身,或爱与智慧本身;甚至一个人本身也不是人,一切都来自神;神才是人,智慧与爱,以及形式与物质本身。拥有存在本身者是非受造和无限的;而凡来自这绝对存在者因不含存在本身之物,故是受造和有限的;它反映出祂的形像,从祂存在并显现。


属天的奥秘 #3207

3207.“利百加就

3207.“利百加就拿面纱盖住自己”表示真理的表象。这从“面纱”的含义清楚可知:新娘第一次见新郎时,会用面纱遮面,“面纱”(veil,或译为幔子)是指真理的表象。因为在古人当中,新娘代表对真理的情感,而新郎代表对良善的情感;或也可说,新娘代表教会,教会凭对真理的情感而被称为“新娘”;而从主所获得的对良善的情感是“新郎”,所以主自己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被称为“新郎”。新娘在初次接近新郎时以面纱遮面,是为了她们可以代表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不是真理本身,只是看似真理;对此,可参看下文。对真理的情感若不通过真理的表象,就无法接近对良善的情感;它也无法摆脱这些表象,直到两者结合。一旦两者结合,它就变成良善之真理,即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并纯正到良善纯正的程度。
良善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经由人里面的高层途径或门口流入。而真理就其起源而言,并不神圣,因为它经由低层途径或门口流入,一开始属于属世人。但当真理从属世人中被提升到理性人时,它逐渐被洁净,并且第一眼看见对良善的情感,就与记忆知识或事实分离,披上真理的表象,以这种样貌接近良善。后者是一个标志,表明它有这种起源,或它的起源是何性质,并且它无法承受对神性良善的第一次看见,直到它进入新郎的卧室,也就是良善的圣所,两者结合在一起。因为这时,真理不再从表象,或通过表象看见良善,而是脱离任何表象被良善看见。
然而,要知道,在人里面,甚至在天使里面,真理从来就不纯粹,换句话说,从来不曾摆脱表象。所有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真理的表象;但只要良善在这些表象里面,主仍将它们作为真理来接受。纯粹的真理唯独属于主,因为它们是神性;正如主是良善本身,祂也是真理本身。请参看关于真理及其表象的讨论,即:会幕的遮盖物和幔子表示真理的表象(2576节);与人同在的真理是沉浸于谬误或幻觉的表象(2053节);人的理性概念或思维是真理的表象(2516节);真理被包裹在表象里面(2196, 2203, 2209, 2242节);神性良善流入表象,甚至流入谬误或幻觉(2554节);真理的表象被主调整,仿佛它们是真理(1832节);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1838节)。
至于什么是表象,这可从圣言的许多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照着表象说话。然而,真理的表象分为不同层级。属世的真理表象绝大部分是谬误或幻觉;但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它们不应该被称为谬误或幻觉,而应该被称为表象,甚至在某些方面被称为真理,因为包含神性的良善在它们里面,并改变它们的本质,或说使它们在本质上变得不同。但理性的真理表象越来越内层;这些表象出现在天堂,确切地说,这是天堂里的天使所看见的表象(参看2576节)。
为了对何为真理的表象形成某种概念,以下面的例子来说明:
⑴人以为他通过信之真理被改造和重生,但这是一个表象。其实他通过信之良善,也就是通过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被改造和重生。
⑵人以为真理能使他感知到什么是良善,因为真理教导人,但这是一个表象。其实能使真理去感知的,是良善,因为良善是真理的灵魂或生命。
⑶人以为当他照着他所学到的真理生活时,真理就通向良善。其实是良善流入真理,并将真理引向它自己。
⑷在人看来,似乎是真理完善良善;而事实上,是良善完善真理。
⑸在人看来,生活的良善似乎是信之果实;但其实它们是仁之果实。
从这几个例子可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何为真理的表象。像这样的表象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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