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至于神,祂不可能去爱里面有任何无限之物,或任何爱的本质和生命本身,或任何神性的其他人,并反过来被他们所爱。因为如果他们真有无限,或爱本身的本质和生命,也就是神性的任何事物在里面,神就不是被其他人所爱,而是自己爱自己了。因为无限或神性,是独一无二者,不可分割;如果这无限或神性真的在其他人里面,那么他们就会是神性,这爱就会是对自我的爱,而神里面绝无可能有这种爱的一丝痕迹,因为它与神性本质完全对立。因此,爱与被爱这种关系必存在于其他没有丝毫神性之物在里面的人之中。下文将看到,这在神性所创造的受造物中是可能的。然而,这种可能性需要与无限的爱合而为一的无限智慧;也就是说,需要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与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对此,参看34—39节)。
7296.“于是,法老召了智慧人和术士来”表对神性秩序的滥用。这从“智慧人”和“术士”的含义清楚可知。“智慧人”是指那些具有属灵事物,以及它们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的知识之人;由于这些事物具有神秘性,所以那些研究并教导它们的人被称为他们当中的“智慧人”。埃及人因专注于这类事物,故自称“智慧人的儿子”、“古王之子”,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怎敢对法老说,我是智慧人的儿子,我是古王之子?(以赛亚书19:11)
埃及人将关于属灵事物的知识称为“智慧”,迦勒底人也是(耶利米书50:35)。“术士”是指那些败坏神性秩序,因而败坏秩序的律法之人。巫术和法术没有别的意思,这一点从来世的术士和巫师可以看出来,来世有大量的术士和巫师。因为活在肉身时就使用诡计,并想出许多花招欺骗他人,最终因得逞而将一切事都归地自己的精明之人在来世都学习巫术。这些巫术只是对神性秩序,尤其对对应关系的滥用。因为按照神性秩序,每一个事物都具有某种对应关系。例如,手、臂、肩对应于能力,杖也由此对应于能力;他们因知道这一点,便为自己制作了杖,还以代表的形式制造出肩、臂和手,然后利用它们行法术;并且能用成千上万种其它事物而如此行。当属于秩序的事物不用于良善的目的,反而用于邪恶的目的,如掌控别人,给他们带来毁灭时,对秩序和对应关系的滥用就会存在;因为秩序的目的是拯救,因而是指向所有人行善。由此可见“术士”所表示的对秩序的滥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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