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至于神,祂不可能去爱里面有任何无限之物,或任何爱的本质和生命本身,或任何神性的其他人,并反过来被他们所爱。因为如果他们真有无限,或爱本身的本质和生命,也就是神性的任何事物在里面,神就不是被其他人所爱,而是自己爱自己了。因为无限或神性,是独一无二者,不可分割;如果这无限或神性真的在其他人里面,那么他们就会是神性,这爱就会是对自我的爱,而神里面绝无可能有这种爱的一丝痕迹,因为它与神性本质完全对立。因此,爱与被爱这种关系必存在于其他没有丝毫神性之物在里面的人之中。下文将看到,这在神性所创造的受造物中是可能的。然而,这种可能性需要与无限的爱合而为一的无限智慧;也就是说,需要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与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对此,参看34—39节)。
55.创世记1:28.神就赐福给他们,神对他们说,要繁殖增多,遍满这地,征服它,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爬在地上的一切活物。
上古之人因将理解力与意愿,或信与爱的结合称为一个婚姻,故将该婚姻所产生的一切良善称为“繁殖”,将它所产生的一切真理称为“增多”。因他们如此称呼,所以先知书也如此称呼;如以西结书:
我必使人和牲畜在你上面加增。他们必增多繁殖。我必使你有人居住,如你古时一样,向你所行的,比你起初时更好,你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使人,就是我的民以色列,行在你上面。(以西结书36:11-12)
此处“人”表示被称为以色列的属灵人;“古时”表示上古教会;“起初”表示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经上之所以先提及真理的“增多”,然后提及良善的“繁殖”,是因为这段经文论述的是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而不是一个已经重生的人。
当理解力与意愿,或信与爱结合时,这个人就被主称为婚嫁之地,如以赛亚书:
你的地也不再称为荒废的;你却要称为我以她为喜悦,你的地也必称为已婚嫁的,因为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也必是已婚嫁的。(以赛亚书62:4)
该婚姻所生的真理的果子被称为“儿子”,而良善的果子被称为“女儿”,这在圣言中十分常见。
当真理与良善繁殖增多时,地就被充满,因为当主给人赐福并向他说话时,良善与真理就会无限量地增长,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草本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也来在它的枝头搭窝。(马太福音13:31-32)
“一粒芥菜种”是指人在变得属灵之前所拥有的良善,这良善是“百种里最小的”,因为他认为他凭自己行善;而人凭自己所行的一切,都只是邪恶。但由于他正在重生的过程中,所以他里面有一丝良善,尽管这良善是最小的。
后来,随着信与爱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它长得越来越大,成为一棵“草本”;最后,当结合完成时,它变成一棵“树”,然后变成“天上的飞鸟”(飞鸟在此11节; 40:1, 3; 48节一样,表示真理,或理性概念),“在它的枝头搭窝”,它的枝头就是记忆知识或事实。当人是属灵的,或正在变得属灵时,他就处于争战的状态,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征服这地,也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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