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至于神,祂不可能去爱里面有任何无限之物,或任何爱的本质和生命本身,或任何神性的其他人,并反过来被他们所爱。因为如果他们真有无限,或爱本身的本质和生命,也就是神性的任何事物在里面,神就不是被其他人所爱,而是自己爱自己了。因为无限或神性,是独一无二者,不可分割;如果这无限或神性真的在其他人里面,那么他们就会是神性,这爱就会是对自我的爱,而神里面绝无可能有这种爱的一丝痕迹,因为它与神性本质完全对立。因此,爱与被爱这种关系必存在于其他没有丝毫神性之物在里面的人之中。下文将看到,这在神性所创造的受造物中是可能的。然而,这种可能性需要与无限的爱合而为一的无限智慧;也就是说,需要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与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对此,参看34—39节)。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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