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32

5.5受孕时人的初始

5.5受孕时人的初始形态或雏形及其性质

432.没有人知道受孕后在子宫里,人的初始形态或雏形是何性质,因为它无法被看到。此外,它是由属灵物质构成的,这种物质无法凭属世之光被看到。由于世上有些人渴望研究人的初始形态,也就是来自父亲、藉以实现怀孕的精子,还由于他们当中有许多人陷入误区,认为人从最初的开始,也就是雏形时就存在于他的完整形式中,后来随着成长而得以完善,所以在其真正形式中的这个雏形或最初起源是何性质,便透露给我。天使们向我透露了这一切,因为主已经把它揭示给他们;由于天使把它变成他们智慧的一部分,并且与他人交流他们所知道的,是天使的智慧快乐,所以得到许可之后,他们在天堂之光中将人的初始形态的模型呈现在我眼前,其性质如下:

它看上去就像一个脑的微小图像,前面有一张未界定的脸的模糊轮廓,没有任何附属物。上部,就是这个雏形或初始形态的凸起部分,有一个由连续的小球状或球形物质构成的结构,每个小球状物质都是由更细小的球状物质构成的,每个更细小的球状物质以同样的方式由最细小的球状物质构成。因此,它是由三个层级构成的。在前面的扁平或凹形部分,我看见一张脸的未界定轮廓。凸起部分被一层极其娇嫩的皮肤,或非常薄的透明薄膜或脑膜覆盖。凸起部分,也就是最小形式的脑的模型,也被分成两片脑叶,可以说,就像最大形式的脑被分成了两个脑半球。我被告知,右脑叶是接受爱的容器,左脑叶是接受智慧的容器;通过巧妙的交织,它们就像配偶和家庭伴侣。

此外,我在照亮它的天堂之光中还看到,就内部方向和连续运动而言,这小小的脑的内部结构处于天堂的秩序和形式,而它的外部结构却与这秩序和形式直接对立。

这些事物被看到并展示之后,天使说,处于天堂秩序和形式的两个内在层级,是接受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容器;与天堂秩序和形式直接对立的外在层级是接受地狱之爱和疯狂的容器;原因在于,因着遗传的缺陷,人生在各种邪恶中,这些邪恶就存在于那里最外层的成分中。此外,他们说,这种缺陷无法被移除,除非更高层级被打开;这些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接受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才是本质上的人,因为爱和智慧本质上就是主,人的这个初始形态就是一个容器,故可知,这个初始形态拥有一种不断朝向它也逐渐取得的人类形式的努力在里面。 (全书完)

揭秘启示录 #543

543.启12:5.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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