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我们在前面(264-267节)已经讨论了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人拥有这两种官能,是为了他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也就是重生。因为如前所述,正是人的爱变得属灵并重生;这爱不可能变得属灵,或重生,除非它通过其理解力知道何为邪恶,何为良善,由此知道何为真理,何为虚假。当知道这一切时,它就能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它若选择良善,就能通过其理解力被教导获得良善的方法。能使人获得良善的所有方法都已经提供。知道并理解这些方法是理性的功能,意愿并实行它们是自由的功能。还有一种愿意知道、理解并思想这些方法的自由。
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属灵或神学的事超越理解力,因此只需相信,无需理解的人,对这些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一无所知。这些人不能不否认被称为理性的官能的存在。此外,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凡出于任何意愿的良善都不可为了得救而行的人,不能不出于宗教原则而否认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的存在。所以,那些确认这些观点的人死后也会照着自己的信仰而被剥夺这两种官能;他们不能享有他们本可以享有的天堂自由,而是陷入地狱自由;他们也不能凭理性享有天使的智慧,而是陷入地狱的疯狂。此外,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然声称这两种官能存在于作恶和思想虚假中;殊不知,行使作恶的自由就是奴隶,行使思想虚假的理性则是非理性。
但需要认真注意的是,自由和理性这两种官能不是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事实上,它们也无法被归给人当成他自己的,而是始终属于他里面的主;然而,它们永远不会从人那里被拿走;原因在于,没有它们,人就无法得救;因为没有它们,他无法重生,如前所述。正因如此,教会教导人们:人凭自己不能思想真理,凭自己也不能实行良善。然而,由于人只会感觉他凭自己思想真理,凭自己实行良善,故显而易见,他应当相信,他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因为他若不这样相信,就要么不思想真理,也不实行良善,因而没有宗教信仰,要么靠他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从而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人应当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从头到尾都能看出来。
16.“因为时候近了”表示内层状态是这样。这从“时候”和“近”的含义清楚可知:“时候”,即时间,是指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近”是指内在,故在此因论及状态而表示一种内层状态,就是前面所描述的那种。状态是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状态。读到这句话,并且对内义一无所知的人以为“时候近了”表示当《启示录》所包含的事将要应验时的时间近了。但意思不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17个世纪都过去了,它们仍没有应验。不过,由于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里面是属灵的,所以经上说“时候近了”,是为了内层状态可以在天堂被理解;如果此处根据灵义说“内层状态”,那么它就不会被天使理解;因为天使照着对应来感知圣言的一切。
“近”之所以表示内层,是因为在天堂,距离完全取决于爱之良善的不同;因此,那些处于相似良善的人也彼此接近;正因如此,世上的亲属关系被称为近亲,因为它们与属灵的亲密关系有关,在天堂,这些关系的确是这样。在天堂,情况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爱之良善进行结合;良善越内层,结合越紧密。正因如此,一个人越从内层处于爱之良善,天堂就离他越近。这来源于以下事实:主离一位天使,一个灵人或一个世人越近,他们就越从内层爱祂。从内层爱祂就是从内层爱祂的律例;也就是说,出于爱之快乐去感知、意愿并遵行它们。因此,在圣言中,“近”表示同在和结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911, 9378, 9997, 10001节)。这“近”在约翰福音是这样来描述的:
耶稣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
同一福音书:
你们认识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因他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要在你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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