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25

425.(20)被称

425.(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我们在前面(264-267节)已经讨论了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人拥有这两种官能,是为了他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也就是重生。因为如前所述,正是人的爱变得属灵并重生;这爱不可能变得属灵,或重生,除非它通过其理解力知道何为邪恶,何为良善,由此知道何为真理,何为虚假。当知道这一切时,它就能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它若选择良善,就能通过其理解力被教导获得良善的方法。能使人获得良善的所有方法都已经提供。知道并理解这些方法是理性的功能,意愿并实行它们是自由的功能。还有一种愿意知道、理解并思想这些方法的自由。

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属灵或神学的事超越理解力,因此只需相信,无需理解的人,对这些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一无所知。这些人不能不否认被称为理性的官能的存在。此外,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凡出于任何意愿的良善都不可为了得救而行的人,不能不出于宗教原则而否认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的存在。所以,那些确认这些观点的人死后也会照着自己的信仰而被剥夺这两种官能;他们不能享有他们本可以享有的天堂自由,而是陷入地狱自由;他们也不能凭理性享有天使的智慧,而是陷入地狱的疯狂。此外,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然声称这两种官能存在于作恶和思想虚假中;殊不知,行使作恶的自由就是奴隶,行使思想虚假的理性则是非理性。

但需要认真注意的是,自由和理性这两种官能不是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事实上,它们也无法被归给人当成他自己的,而是始终属于他里面的主;然而,它们永远不会从人那里被拿走;原因在于,没有它们,人就无法得救;因为没有它们,他无法重生,如前所述。正因如此,教会教导人们:人凭自己不能思想真理,凭自己也不能实行良善。然而,由于人只会感觉他凭自己思想真理,凭自己实行良善,故显而易见,他应当相信,他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因为他若不这样相信,就要么不思想真理,也不实行良善,因而没有宗教信仰,要么靠他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从而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人应当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从头到尾都能看出来。


揭秘启示录 #356

356.启7:7.“

356.启7: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或仁爱。在至高意义上,“西缅”表示天命(providence);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对邻之爱或仁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顺服和听从。在前两个次序中,经上论述了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人;但在这个次序中,经上论述了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人,他们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仁爱。在圣言中,西缅及其支派之所以代表并因此表示这爱,是因为他在流便之后、利未之前出生,而流便、西缅和利未这三者依次表示认知中的真理或信仰,意愿中的真理或仁爱,行为中的真理或好行为;彼得、雅各和约翰同样表示这些。因此,为叫西缅及其支派代表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仁爱和顺服,他以“听”而得名,“听”表示理解并意愿或顺服真理;当经上说听见某人时,就是理解它;当经上说听从某人或听从时,就是意愿并顺服它。
在此有必要说说对邻之爱或仁爱:对邻之爱就是对遵从主诫命之爱,主要是十诫第二块石版所包含的那些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一切。人若因它们是罪而不做这类事,就是爱邻;仇恨邻舍,并出于仇恨想要杀害他的人不爱邻舍;想与邻舍之妻通奸的人不爱邻舍;想偷窃并掠夺邻舍财物的人不爱邻舍,等等。这也是保罗下面这些话所教导的: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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