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4.(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与属灵之爱分离的属世之爱是属灵之爱的对立面。原因在于,属世之爱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对自己和世界的爱向下、向外观看,而对主的爱向上、向内观看。因此,当属世之爱与属灵之爱分离时,它就无法被提升到人的自我之上,仍沉浸在自我之中,并照着它热爱自我的程度而深陷其中。这时,如果理解力上升,并通过天堂之光看见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这属世之爱就会把智慧拽回来,在它的自我里面与智慧结合,在那里要么弃绝智慧事物,要么歪曲它们,要么把它们放在自己周围,以便为了名声而谈论它们。
属世之爱怎样能通过层级上升,并变得属灵和属天,就怎样能通过层级下降,变得感官和肉体化。它甚至会下降到喜欢统治的地步,但不是出于对功用的爱,只是出于对自己的爱。正是这种爱被称为魔鬼。那些陷入这种爱的人,能像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一样说话和行动;但他们如此行要么是出于记忆,要么是出于一种独自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理解力。然而,他们的所言所行,好比表面亮丽,里面却完全腐烂的水果;或好比外壳完好,里面完全被虫蛀空的杏仁。
在灵界,人们将这类言行称为幻想;在那里,被称为塞壬的淫妇就利用幻想装出美丽的样子,穿上体面的衣服;然而,当这些幻想被驱散时,她们看上去就像幽灵;那些伪装成光明天使的人还像魔鬼。因为当肉体之爱把它的理解力从高处拉回来时,如当人独自一人,照自己的爱思考时的情形,他就会思想反对神,支持自然;反对天堂,支持世界;反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支持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而反对智慧。
由此可以看出那些被称为肉体人的人是何性质。他们在理解力方面不是属肉体的,但在爱方面是。也就是说,他们当着其他人的面谈论时,在理解力方面不是属肉体的;但他们在灵里自言自语时,却是属肉体的。他们因在灵里具有这种性质,故死后在爱和理解力两方面变成被称为肉体灵的灵人。那些在世上出于对自己的爱而拥有一种极强烈的统治欲,同时在理解力的提升上又超越其他人的人,此时其身体看上去就像埃及木乃伊,其心智则又粗俗又愚蠢。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有谁知道这爱本身竟具有如此性质呢?不过,还有一种出于对功用的爱而对统治的爱,但不是出于为了自己而对功用的爱,仅仅是出于为了公共利益而对功用的爱。区分这两种爱是很困难的,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一样(对统治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之间的区别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551-565节)。
注:塞壬,古希腊传说中半人半鸟的女海妖,惯以美妙的歌声引诱水手,使他们的船只或触礁或驶入危险水域。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似乎听到一种湍急的水流声,就朝那个声音走去。当我走近时,这个噪音停止了,我听到像人群嗡嗡的声音。然后出现了一所满是洞的房子,周围有一堵墙。噪音就来自这所房子。我走近它,问那里的看门人:“谁在里面?”他说:“智者中最有智慧的人,他们正在就超自然的主题进行讨论。”他说这话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我问我是否可以进去。他说:“可以,但什么也别说;因为我有权让外邦人或陌生人进来,但他们必须和我一起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建筑,它中心有一个高台;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当时讨论的问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它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是否是宗教的良善。他们一致宣称,宗教的良善是指有助于救赎的良善。
讨论进行得非常激烈;但那些占上风的人说,人在信仰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只是道德良善,道德良善的确有助于世上的繁荣兴旺,但无助于救赎;只有信仰有助于救赎。他们通过以下推理来证实这个观点:“人凭自己自愿所行的良善怎能与白白赐予他的东西或良善相结合呢?救赎不是免费的礼物吗?来自人的良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相结合呢?不是只有基督的功德才能确保救赎吗?人的运作或努力怎能与圣灵的运作相结合呢?圣灵不是做一切事,无需人的帮助吗?不是只有这三样东西,即白白的恩典、基督的功德和圣灵的运作,有助于在因信称义行为中的救赎吗?不是仍然只有它们有助于在信仰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的救赎吗?因此,来自人的额外或辅助的良善决不能被称为宗教的良善,宗教的良善有助于救赎,如前所述;但如果有人为了得救而行这种良善,那么这种良善更应该被称为宗教的邪恶,因为人的意愿在它里面,这种良善只能被视为那种邀功的良善。”
有两个外邦人或陌生人站在门厅看门人的旁边,听到这些话,他们彼此说:“这些人根本没有宗教。谁不明白,为了神,因而与神一起并从神那里向邻舍行善就是那被称为宗教的?”另一个人说:“他们的信仰愚弄了他们。”于是,他们问看门人:“这些人是谁?”他回答说:“他们是智慧的基督徒。”他们说:“胡说!你在撒谎。从他们的谈话来看,他们是演员。”然后我离开了。正是在主的神性指引下,我去了那所房子,当时他们正在讨论这些话题,以及一切都如我所描述的那样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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