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4.(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与属灵之爱分离的属世之爱是属灵之爱的对立面。原因在于,属世之爱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对自己和世界的爱向下、向外观看,而对主的爱向上、向内观看。因此,当属世之爱与属灵之爱分离时,它就无法被提升到人的自我之上,仍沉浸在自我之中,并照着它热爱自我的程度而深陷其中。这时,如果理解力上升,并通过天堂之光看见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这属世之爱就会把智慧拽回来,在它的自我里面与智慧结合,在那里要么弃绝智慧事物,要么歪曲它们,要么把它们放在自己周围,以便为了名声而谈论它们。
属世之爱怎样能通过层级上升,并变得属灵和属天,就怎样能通过层级下降,变得感官和肉体化。它甚至会下降到喜欢统治的地步,但不是出于对功用的爱,只是出于对自己的爱。正是这种爱被称为魔鬼。那些陷入这种爱的人,能像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一样说话和行动;但他们如此行要么是出于记忆,要么是出于一种独自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理解力。然而,他们的所言所行,好比表面亮丽,里面却完全腐烂的水果;或好比外壳完好,里面完全被虫蛀空的杏仁。
在灵界,人们将这类言行称为幻想;在那里,被称为塞壬的淫妇就利用幻想装出美丽的样子,穿上体面的衣服;然而,当这些幻想被驱散时,她们看上去就像幽灵;那些伪装成光明天使的人还像魔鬼。因为当肉体之爱把它的理解力从高处拉回来时,如当人独自一人,照自己的爱思考时的情形,他就会思想反对神,支持自然;反对天堂,支持世界;反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支持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而反对智慧。
由此可以看出那些被称为肉体人的人是何性质。他们在理解力方面不是属肉体的,但在爱方面是。也就是说,他们当着其他人的面谈论时,在理解力方面不是属肉体的;但他们在灵里自言自语时,却是属肉体的。他们因在灵里具有这种性质,故死后在爱和理解力两方面变成被称为肉体灵的灵人。那些在世上出于对自己的爱而拥有一种极强烈的统治欲,同时在理解力的提升上又超越其他人的人,此时其身体看上去就像埃及木乃伊,其心智则又粗俗又愚蠢。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有谁知道这爱本身竟具有如此性质呢?不过,还有一种出于对功用的爱而对统治的爱,但不是出于为了自己而对功用的爱,仅仅是出于为了公共利益而对功用的爱。区分这两种爱是很困难的,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一样(对统治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之间的区别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551-565节)。
注:塞壬,古希腊传说中半人半鸟的女海妖,惯以美妙的歌声引诱水手,使他们的船只或触礁或驶入危险水域。
377.(3)唯独仁爱不产生善行,唯独信仰更不产生善行;而是仁爱和信仰一起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如前所示(TCR 335-361节)。因此,仁爱不能独自存在,信仰也不能独自存在;因此不能说仁爱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或信仰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如此。意愿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理解力也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但一切产生都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实现的。这种相似性源于以下事实:意愿是仁爱的住所,理解力是信仰的住所。可以说,唯独信仰更不能产生善行,因为信仰是真理,它的功能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光照仁爱及其实践。真理进行光照,主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使他的行为显出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做善行时,他就在光里做善行,也就是说,聪明和智慧地做它们。仁爱和信仰的结合就像丈夫和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和作为母亲的妻子而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即良善和真理的知识,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仁爱和作为母亲的信仰而生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家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在灵义上,“丈夫”和“父亲”表示仁之良善,“妻子”和“母亲”表示信之真理。这再次清楚表明,唯独仁爱或唯独信仰不能产生善行,就像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不能生孩子一样。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并滋养它。因此,一个有仁爱,却没有信之真理的人,就像一个人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摘下果子,却不知道这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没有信之真理的仁爱就像没有果汁的水果,或像干瘪的无花果,或像榨过酒的葡萄。由于真理滋养信仰,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仁爱若没有信之真理,就无法获得营养,就像一个人若只吃烤面包,喝死水池中的污水,就无法从中获得营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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