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4.(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与属灵之爱分离的属世之爱是属灵之爱的对立面。原因在于,属世之爱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对自己和世界的爱向下、向外观看,而对主的爱向上、向内观看。因此,当属世之爱与属灵之爱分离时,它就无法被提升到人的自我之上,仍沉浸在自我之中,并照着它热爱自我的程度而深陷其中。这时,如果理解力上升,并通过天堂之光看见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这属世之爱就会把智慧拽回来,在它的自我里面与智慧结合,在那里要么弃绝智慧事物,要么歪曲它们,要么把它们放在自己周围,以便为了名声而谈论它们。
属世之爱怎样能通过层级上升,并变得属灵和属天,就怎样能通过层级下降,变得感官和肉体化。它甚至会下降到喜欢统治的地步,但不是出于对功用的爱,只是出于对自己的爱。正是这种爱被称为魔鬼。那些陷入这种爱的人,能像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一样说话和行动;但他们如此行要么是出于记忆,要么是出于一种独自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理解力。然而,他们的所言所行,好比表面亮丽,里面却完全腐烂的水果;或好比外壳完好,里面完全被虫蛀空的杏仁。
在灵界,人们将这类言行称为幻想;在那里,被称为塞壬的淫妇就利用幻想装出美丽的样子,穿上体面的衣服;然而,当这些幻想被驱散时,她们看上去就像幽灵;那些伪装成光明天使的人还像魔鬼。因为当肉体之爱把它的理解力从高处拉回来时,如当人独自一人,照自己的爱思考时的情形,他就会思想反对神,支持自然;反对天堂,支持世界;反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支持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而反对智慧。
由此可以看出那些被称为肉体人的人是何性质。他们在理解力方面不是属肉体的,但在爱方面是。也就是说,他们当着其他人的面谈论时,在理解力方面不是属肉体的;但他们在灵里自言自语时,却是属肉体的。他们因在灵里具有这种性质,故死后在爱和理解力两方面变成被称为肉体灵的灵人。那些在世上出于对自己的爱而拥有一种极强烈的统治欲,同时在理解力的提升上又超越其他人的人,此时其身体看上去就像埃及木乃伊,其心智则又粗俗又愚蠢。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有谁知道这爱本身竟具有如此性质呢?不过,还有一种出于对功用的爱而对统治的爱,但不是出于为了自己而对功用的爱,仅仅是出于为了公共利益而对功用的爱。区分这两种爱是很困难的,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一样(对统治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之间的区别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551-565节)。
注:塞壬,古希腊传说中半人半鸟的女海妖,惯以美妙的歌声引诱水手,使他们的船只或触礁或驶入危险水域。
119.除非主施行救赎,否则天使们无法继续处于完好的状态,因为在主眼里,整个天使天堂,连同地上的教会,就像一个人,天使天堂构成他的内在,教会构成他的外在;或更具体地说,最高层天堂构成他的头,第二层和最低层天堂构成他的胸和身体的中间部分,地上的教会构成他的腰和脚,而主自己则是整个人的灵魂和生命。因此,如果主没有施行救赎,那么整个人就会被摧毁;他的脚和腰因地上教会的衰落而被摧毁,腹部因最低层天堂的衰落而被摧毁,胸部因第二层天堂的衰落而被摧毁,然后头部因与身体失去对应或联系而陷入昏厥。
这一点可通过一些对比来说明。这种衰落就像脚患上坏疽,坏疽逐渐向上蔓延,先感染腰部或生殖器官,然后感染腹部内脏,最后感染心脏旁边的部位;这时,众所周知,此人就死了。它也好比腹部内脏的疾病;当这些内脏变得虚弱时,心脏就开始悸动,肺部喘不过气来,最后心肺都停止活动。这一点也可通过与内在人和外在人的对比来说明。只要外在人顺从地履行它的功能,内在人就很好;但如果外在人不顺从,而是抵触,或难以驾驭,尤其攻击内在人,那么内在人就会逐渐被削弱,最终被外在人的快乐带走,以至于支持并屈服于它。这一点可通过对比站在山顶或高地上的人进一步来说明,他看到下面的土地被洪水淹没,并且水位逐渐上涨;当洪水涨到他所站的高度时,他也会被淹没,除非有船只乘风破浪来搭救他。或这就像一个人从山上看到浓雾升起,离地面越来越高,遮蔽了田野、房屋或村庄和城镇;最后,当浓雾到达他这里时,他什么也看不见,甚至连他所站之地都看不见了。
当地上的教会灭亡时,对众天使来说,情况也是如此;因为这时,低层天堂也会过去;这是因为天堂是由来自地上的人组成的;当心中不再有任何良善,人们中间不再有来自圣言的真理时,天堂就会被汹涌上涨的邪恶所淹没,可以说淹死在冥河之水中。然而,主会把那里的天使们藏在某种地方,并保存他们,直到最后审判之日,然后把他们提入新天堂。他们就是启示录中所说的那些人: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他们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启示录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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