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24

424.(19)在理

424.(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与属灵之爱分离的属世之爱是属灵之爱的对立面。原因在于,属世之爱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对自己和世界的爱向下、向外观看,而对主的爱向上、向内观看。因此,当属世之爱与属灵之爱分离时,它就无法被提升到人的自我之上,仍沉浸在自我之中,并照着它热爱自我的程度而深陷其中。这时,如果理解力上升,并通过天堂之光看见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这属世之爱就会把智慧拽回来,在它的自我里面与智慧结合,在那里要么弃绝智慧事物,要么歪曲它们,要么把它们放在自己周围,以便为了名声而谈论它们。

属世之爱怎样能通过层级上升,并变得属灵和属天,就怎样能通过层级下降,变得感官和肉体化。它甚至会下降到喜欢统治的地步,但不是出于对功用的爱,只是出于对自己的爱。正是这种爱被称为魔鬼。那些陷入这种爱的人,能像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一样说话和行动;但他们如此行要么是出于记忆,要么是出于一种独自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理解力。然而,他们的所言所行,好比表面亮丽,里面却完全腐烂的水果;或好比外壳完好,里面完全被虫蛀空的杏仁。

在灵界,人们将这类言行称为幻想;在那里,被称为塞壬的淫妇就利用幻想装出美丽的样子,穿上体面的衣服;然而,当这些幻想被驱散时,她们看上去就像幽灵;那些伪装成光明天使的人还像魔鬼。因为当肉体之爱把它的理解力从高处拉回来时,如当人独自一人,照自己的爱思考时的情形,他就会思想反对神,支持自然;反对天堂,支持世界;反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支持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而反对智慧。

由此可以看出那些被称为肉体人的人是何性质。他们在理解力方面不是属肉体的,但在爱方面是。也就是说,他们当着其他人的面谈论时,在理解力方面不是属肉体的;但他们在灵里自言自语时,却是属肉体的。他们因在灵里具有这种性质,故死后在爱和理解力两方面变成被称为肉体灵的灵人。那些在世上出于对自己的爱而拥有一种极强烈的统治欲,同时在理解力的提升上又超越其他人的人,此时其身体看上去就像埃及木乃伊,其心智则又粗俗又愚蠢。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有谁知道这爱本身竟具有如此性质呢?不过,还有一种出于对功用的爱而对统治的爱,但不是出于为了自己而对功用的爱,仅仅是出于为了公共利益而对功用的爱。区分这两种爱是很困难的,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一样(对统治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之间的区别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551-565节)。

注:塞壬,古希腊传说中半人半鸟的女海妖,惯以美妙的歌声引诱水手,使他们的船只或触礁或驶入危险水域。


真实的基督教 #119

119.若非主施行救

119.若非主施行救赎,天使无法继续安然存在。原因在于,在主眼里,整个天使天堂,连同地上的教会就像一个人,天使天堂构成他的内在,教会构成他的外在;或更详细一点,最高层天堂构成他的头,第二层和最低层天堂构成他的胸和身体的中间部分,地上的教会则构成他的腿和脚,而主自己是这个人全部的灵魂和生命。所以,若主不施行救赎,这个人必整个被摧毁;地上教会的衰落会摧毁他的腿和脚,最低层天堂的衰落会摧毁腹部,第二层天堂的衰落则摧毁胸部,然后头部因与身体失去联结而丧失知觉。
这一点可通过比喻来说明。它好比坏疽袭击双脚,然后逐渐向上蔓延,先是感染腰部,之后感染腹内脏器,最后感染心脏附近部位。这时,如众所周知的,这人必死无疑。它还好比腹内脏器疾病,这些脏器发生病变后,就会造成心脏悸动,呼吸困难,最终心肺停止运动。也可拿内在人与外在人作比方来说明这一点:只要外在人顺从地履行它的功能,内在人就安好;若外在人不顺从,并且还抵触、甚至攻击内在人,内在人最终会衰弱,最后被外在人的快乐牵引走,直到支持它,甚至与其同流合污。同样,这一点还可用另外一个比喻来说明,即一个人站在山顶,看到下面地上洪水泛滥,并且逐渐上涨;当洪水涨到他所站之地时,若没有船只破浪驶来让他逃离,他也会被淹没。或就象有人站在山上,看见山下浓雾升起,离地面越来越高,遮蔽了田野、房舍和城镇;最后,大雾将他笼罩,他什么也看不见,甚至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当地上的教会灭亡时,天使的命运就是如此。因为这时,低层天堂也会逝去。原因在于,天堂由地上的人类组成;当人的心里不再有丝毫良善,圣言的真理也荡然无存时,天堂就会被上涨的邪恶洪流所淹没,仿佛溺死在冥河中。然而,他们会被主转到安全地带,得到保护,直到最后审判之日,然后被提入新天堂。启示录中的这段经文指的就是这些人: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之道并为作见证被处死之人的灵魂。他们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安息片时,等到那些一同做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就是那些必须同他们一样被处死的人,满了数目。(启示录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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