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2.(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人生来就是属世的,但随着他的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他的爱与它一起被提升到天堂之热,他变得属灵和属天。这时,他就像伊甸园一样,既享有春天般的光明,也享有春天般的温暖。变得属灵和属天的,不是理解力,而是爱;当爱变得属灵和属天时,它就会使它的配偶,即理解力,也变得属灵和属天。爱通过照着理解力所教导和要求的智慧之真理生活而变得属灵和属天。爱通过它的理解力,而不是靠它自己学习、吸收这些真理。因为爱若不知道真理,就无法提升自己,它只能通过一种被提升和光照的理解力来学习这些真理。然后,它在实践真理的过程中热爱这些真理到什么程度,就被提升到什么程度。因为理解是一回事,意愿是另一回事;或者,说是一回事,做是另一回事。有些人虽然理解并谈论智慧之真理,却既不意愿也不实践它们。因此,当爱将它所理解并谈论的光之真理付诸实践时,它就会被提升。
单凭理性人就能看到这一点。因为一个人理解并谈论智慧之真理,却又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也就是说,他的意愿和行为却违背它们,这是什么样的人呢?被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因为人有三个生命层级在里面,被称为属世层、属灵层和属天层(如本书第三部分所讨论的),他能从一个层级被提升到另一个层级。然而,他被提升不是单靠智慧,还要靠照着智慧的生活,因为人的生活就是他的爱。因此,人的生活符合智慧到何等程度,他就热爱智慧到何等程度;而他的生活符合智慧的程度取决于他从污秽,也就是罪恶中洁净自己的程度;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就热爱智慧到何等程度。
502.“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表两种地狱之爱,也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它们就存在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所多玛”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埃及”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这一点稍后也会论及;正因所表示的是这两种爱,所以“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这些爱之所以盛行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当中,是因为人就生在这两种爱中,随着长大逐渐进入这两种爱,这些爱只能被神救主通过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被移除;除非靠近神救主,否则它们无法被祂移除;除非人被祂引领,否则无法给予遵行十诫的生活。诚然,它能被给予,但不是里面含有天堂、因而教会的任何事物的生活。遵行十诫的生活只由那为生命的所赐给。而主就是那生命(约翰福音1:1,4;5:26;6:33-35;11:25,26;14:6,19等)。
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是地狱众爱之首,因而教会中的众恶和由此而来的众虚假之首;这一事实如今无人知晓;这些爱的快乐胜过心灵一切愉悦的快乐,是它不为人知的原因,而事实上,按着灵意,它们就是“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对所多玛的描述明显看出来:他们想对来到罗得家的天使们施暴;于是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降到他们身上(创世记19:1等)。“火”与“硫磺”普表示这爱及其欲望。当这类城市和社群在最后审判之日被倾覆的时候,我目睹了这些事物的发生,看到他们被投入地狱。这些爱及其邪恶就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以赛亚书1:10;3:8-9;13:19;耶利米书23:14;49:18;50:37,40; 耶利米哀歌4:6;以西结书16:46-50;阿摩司书4:11;西番雅书2:9-10;申命记29:23;32:32;马太福音10:14-15;11:23;马可福音6:11;路加福音10:10-12;17:28-29)。
这爱由“所多玛”来表示,这一点在世上尚不为人知;但将这一点牢记在心,当死后进入灵人界时想起它,你就会完全信服。不过,要知道,既有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也有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后一种爱是属天,而前一种爱是属地狱的。因此,当一种构成头时,另一种就构成脚,也就是说,当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构成头时,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通过主而服侍邻舍之爱一开始构成脚,后来则构成脚底,最终被踩在脚下。但当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属天之爱,如前所述,构成头时,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地狱之爱,如前所述,一开始构成脚,后来则构成脚底,最终被踩在脚下。然而,世人很难辨别这两种爱,因为它们的外在形式都差不多;不过,可以此来辨别它们:属天之爱存在于那些靠近主,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而地狱之爱则存在于那些不靠近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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