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2.(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人生来就是属世的,但随着他的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他的爱与它一起被提升到天堂之热,他变得属灵和属天。这时,他就像伊甸园一样,既享有春天般的光明,也享有春天般的温暖。变得属灵和属天的,不是理解力,而是爱;当爱变得属灵和属天时,它就会使它的配偶,即理解力,也变得属灵和属天。爱通过照着理解力所教导和要求的智慧之真理生活而变得属灵和属天。爱通过它的理解力,而不是靠它自己学习、吸收这些真理。因为爱若不知道真理,就无法提升自己,它只能通过一种被提升和光照的理解力来学习这些真理。然后,它在实践真理的过程中热爱这些真理到什么程度,就被提升到什么程度。因为理解是一回事,意愿是另一回事;或者,说是一回事,做是另一回事。有些人虽然理解并谈论智慧之真理,却既不意愿也不实践它们。因此,当爱将它所理解并谈论的光之真理付诸实践时,它就会被提升。
单凭理性人就能看到这一点。因为一个人理解并谈论智慧之真理,却又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也就是说,他的意愿和行为却违背它们,这是什么样的人呢?被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因为人有三个生命层级在里面,被称为属世层、属灵层和属天层(如本书第三部分所讨论的),他能从一个层级被提升到另一个层级。然而,他被提升不是单靠智慧,还要靠照着智慧的生活,因为人的生活就是他的爱。因此,人的生活符合智慧到何等程度,他就热爱智慧到何等程度;而他的生活符合智慧的程度取决于他从污秽,也就是罪恶中洁净自己的程度;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就热爱智慧到何等程度。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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