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2.(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人生来就是属世的,但随着他的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他的爱与它一起被提升到天堂之热,他变得属灵和属天。这时,他就像伊甸园一样,既享有春天般的光明,也享有春天般的温暖。变得属灵和属天的,不是理解力,而是爱;当爱变得属灵和属天时,它就会使它的配偶,即理解力,也变得属灵和属天。爱通过照着理解力所教导和要求的智慧之真理生活而变得属灵和属天。爱通过它的理解力,而不是靠它自己学习、吸收这些真理。因为爱若不知道真理,就无法提升自己,它只能通过一种被提升和光照的理解力来学习这些真理。然后,它在实践真理的过程中热爱这些真理到什么程度,就被提升到什么程度。因为理解是一回事,意愿是另一回事;或者,说是一回事,做是另一回事。有些人虽然理解并谈论智慧之真理,却既不意愿也不实践它们。因此,当爱将它所理解并谈论的光之真理付诸实践时,它就会被提升。
单凭理性人就能看到这一点。因为一个人理解并谈论智慧之真理,却又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也就是说,他的意愿和行为却违背它们,这是什么样的人呢?被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因为人有三个生命层级在里面,被称为属世层、属灵层和属天层(如本书第三部分所讨论的),他能从一个层级被提升到另一个层级。然而,他被提升不是单靠智慧,还要靠照着智慧的生活,因为人的生活就是他的爱。因此,人的生活符合智慧到何等程度,他就热爱智慧到何等程度;而他的生活符合智慧的程度取决于他从污秽,也就是罪恶中洁净自己的程度;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就热爱智慧到何等程度。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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