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2.(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人生来就是属世的,但随着他的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他的爱与它一起被提升到天堂之热,他变得属灵和属天。这时,他就像伊甸园一样,既享有春天般的光明,也享有春天般的温暖。变得属灵和属天的,不是理解力,而是爱;当爱变得属灵和属天时,它就会使它的配偶,即理解力,也变得属灵和属天。爱通过照着理解力所教导和要求的智慧之真理生活而变得属灵和属天。爱通过它的理解力,而不是靠它自己学习、吸收这些真理。因为爱若不知道真理,就无法提升自己,它只能通过一种被提升和光照的理解力来学习这些真理。然后,它在实践真理的过程中热爱这些真理到什么程度,就被提升到什么程度。因为理解是一回事,意愿是另一回事;或者,说是一回事,做是另一回事。有些人虽然理解并谈论智慧之真理,却既不意愿也不实践它们。因此,当爱将它所理解并谈论的光之真理付诸实践时,它就会被提升。
单凭理性人就能看到这一点。因为一个人理解并谈论智慧之真理,却又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也就是说,他的意愿和行为却违背它们,这是什么样的人呢?被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因为人有三个生命层级在里面,被称为属世层、属灵层和属天层(如本书第三部分所讨论的),他能从一个层级被提升到另一个层级。然而,他被提升不是单靠智慧,还要靠照着智慧的生活,因为人的生活就是他的爱。因此,人的生活符合智慧到何等程度,他就热爱智慧到何等程度;而他的生活符合智慧的程度取决于他从污秽,也就是罪恶中洁净自己的程度;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就热爱智慧到何等程度。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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