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1.(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这是因为,如果爱没有被提升,它仍是污秽的(如419—420节所述)。只要爱仍是污秽的,它就会热爱污秽的东西,如报复、仇恨、欺骗、亵渎和通奸。因为这些东西是它的情感,我们称之为欲望,并且它弃绝与仁爱、公义、诚实、真理和贞洁有关的东西。至于这句话,即爱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当爱受到这些污秽的影响时,它就在理解力里面被玷污;当爱使得智慧事物成为它的仆人时,尤其当它败坏、歪曲并将杂质掺入它们时,爱就被理解力玷污。至于对应于这些事物的心脏或它在肺脏中的血液的情况,前面(420节)已经说明了,无需再多说什么;只需将血液的净化换成血液的污染,将血液被如在天堂中那样的香味滋养换成被如在地狱中那样的臭气滋养。
584.启13:6.“他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他们的言论,这些言论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源于圣言、藉以敬拜主的教会一切事物的谣言。“他开口亵渎”表示言论,它们都假话。“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讨论(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571,582节),在此表示谣言,因为接下来就是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这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一样;“祂的名”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因为敬拜照着圣言进行的(81节)。耶和华的“名”,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26)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2,14)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祂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第二诫中不可亵渎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没有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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