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1.(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这是因为,如果爱没有被提升,它仍是污秽的(如419—420节所述)。只要爱仍是污秽的,它就会热爱污秽的东西,如报复、仇恨、欺骗、亵渎和通奸。因为这些东西是它的情感,我们称之为欲望,并且它弃绝与仁爱、公义、诚实、真理和贞洁有关的东西。至于这句话,即爱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当爱受到这些污秽的影响时,它就在理解力里面被玷污;当爱使得智慧事物成为它的仆人时,尤其当它败坏、歪曲并将杂质掺入它们时,爱就被理解力玷污。至于对应于这些事物的心脏或它在肺脏中的血液的情况,前面(420节)已经说明了,无需再多说什么;只需将血液的净化换成血液的污染,将血液被如在天堂中那样的香味滋养换成被如在地狱中那样的臭气滋养。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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