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0.类似情形也反映在肺中,肺动脉和肺静脉对应于爱的情感,肺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感知和思维,如前所述。心脏的血液清除肺中未吸收的成分,还用所吸入空气中的有益成分滋养自己,这从大量观察资料明显看出来:
①血液在肺中清除未吸收的成分,这一点不仅从所流入的静脉血的性质,因为它充满从食物和饮料中所提取的乳糜明显看出来,还从呼气中的湿气,别人所闻到的气味,以及流回左心室的血量减少明显看出来。
②血液以所吸入空气中的有益成分滋养自己,这一点从田野、花园和林地所不断散发的大量气味和蒸发物;从包含在由地面、河流和池塘所蒸发出来的水分中的大量各种盐份;以及由人类和动物所产生、渗透到空气中的大量呼出物和臭气明显看出来。
这些成分与所吸入的空气一起流入肺部,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由于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所以同样不可否认的是,血液从这些成分中汲取有益自身的成分;这些有益成分对应于它的爱之情感。因此,我们在肺泡或肺的最深处会发现大量毛细血管,这些毛细血管的毛孔可以吸收这些成分。我们还发现,(通过左心房)流回左心室的血液变成了鲜红的动脉血。这些观察资料证明,血液清除了肺中的异质成分,并用同质成分滋养自己。
血液在肺中净化和滋养自己的过程对应于心智的情感,这一点尚不为世人所知;但在灵界,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天上的天使只以对应于其智慧之爱的气味为快乐,而地狱灵只以对应于反对智慧的爱的气味为快乐。后一种气味是恶臭,而前一种气味是芳香。由此可知,世人的血液照着这些与其爱之情感的对应关系而充满类似成分。因为一个人的灵爱什么,血液就相应地渴望并通过呼吸吸收什么。从这种对应关系中得出的结论是:就其爱而言,一个人如果爱智慧,就会被净化;如果不爱智慧,就会被玷污。此外,人的一切净化都是通过智慧之真理实现的,人的一切污秽都是通过反对智慧之真理的虚假造成的。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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