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9

419.(16)如果

419.(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洁净。人从出生起就只爱自己和世界,因为没有别的东西出现在他的眼前;因此,他心里也不想别的东西。这爱是肉体-属世的,可被称为物质的爱。此外,由于天堂之爱与物质的爱在父母里面是分离的,所以这爱也变得污秽。

这爱无法与它的污秽分离,除非人拥有能力把他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并看到他当如何生活,才能使他的爱和理解力一起被提入智慧。爱,也就是这个人,通过理解力看到什么样的邪恶玷污并败坏爱;他也看到,他若避开这些如罪的邪恶,并远离它们,就会爱上与这些邪恶对立的事物,而这些事物都是天上的。他还看到能使他避开并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的方法。爱,也就是这个人,运用把他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中获得智慧的能力而看到这一切。然后,爱在何等程度上将天堂置于第一位,将世界置于第二位,同时在何等程度上将主置于第一位,将自己置于第二位,就在何等程度上洁除它的污秽并被洁净。换句话说,爱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提升到天堂之热,并与理解力所在的天堂之光结合。这时,一个婚姻就形成了;该婚姻被称为良善与真理,或爱与智慧的婚姻。

谁都能明智地理解并理性地看出,人避开并远离偷窃和欺诈到什么程度,就热爱诚实、正直和公义到什么程度;避开并远离报复和仇恨到什么程度,就热爱邻舍到什么程度;避开并远离通奸到什么程度,就热爱贞洁到什么程度,等等。

事实上,几乎没有人意识到,天堂和主以什么样的尺度存在于诚实、正直、公义、对邻舍的爱、贞洁,以及天堂之爱的其它情感中,直到他把它们的对立面除去。当除去这些对立面时,他才进入这些情感,并由此认识并看到它们。在此之前,有一种面纱横在中间;尽管它允许天堂之光照耀这爱,然而由于这爱并不热爱它在同一层级的配偶,就是智慧,所以它不接受这光。事实上,当其配偶从高处返回时,爱甚至可能会责备并训斥它,但又被以下想法抚慰:其理解力的智慧可以作为一种手段,用来获得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然而,这时他将自己和世界置于第一位,将主和天堂置于第二位。它置于第二位的东西,只有在服侍的情况下才会被它所爱;若不服侍,就会被它否认并弃绝,即便死前不这样,死后也必如此。这个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洁净。


揭秘启示录 #47

47.祂的头与发皆白

47.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表示在最初和最末事物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爱离了自己的智慧就不存在,智慧离了自己的爱也不存在,所以“头”表示智慧之爱;当论及主时,“头”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下文(538, 568节)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表示在其最初形式中的爱和智慧,那么可推知,“发”表示在其最末形式中的爱和智慧;由于“发”在此论及人子,也就是作为圣言的主,所以“祂的发”表示在圣言的最外在表现中,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最外在表现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东西。

人子或主的发表示这层意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35-49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人”代表就在其最外在表现,也就是其字义中的圣言而言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人”是指发,或头发。这就是为何自在母腹里时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其力量在头发里面。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拥有能力,这可见于关于圣经的上述教义(37-49节)。也正因如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和以利亚一样,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最外在表现,如所说的,就是没有其字义的圣言;母熊表示与内义分离的圣言的字义。在灵界,那些制造这种分离的人也表现为熊,不过仅从远处看是这样。由此明显可知童子们为何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耻辱和极其悲痛的一种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容貌比炭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还有:

头都光秃,肩都磨平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又:

脸上都羞愧,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同样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

因此,弥迦书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女,你要秃头剪发;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被掳去离开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女”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纯正真理。此外,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结果是这样: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经上论到拿细耳人说: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发”表示在其最外在表现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他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往古之日。(弥迦书5:2)

以赛亚书:

祂名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这些经文因太多没有引用)可以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与发表示在其最初事物和最末事物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由于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所以可推知,所表示的也是在其最初元素和最末元素中的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发,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发有什么用呢?“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上去是秃头;相反,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则拥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头和发被描述为像羊毛,像雪,是因为“羊毛”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良善,“雪”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中的情形;因为“羊毛”出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出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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