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6.(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可以是属世的,也可以是属灵的。一个处于属世之爱,同时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是一个理性的人。然而,一个只处于属世之爱的人虽能像一个属灵人那样理性思考,却不是一个理性的人。因为即便他把自己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提升到智慧,但属于智慧,也就是天堂之光的事物却不属于他的爱。他的爱的确实现这种提升,却是出于对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的渴望。但当他发现,他没有从这种提升中得到任何这一类的东西时(如当他照着自己的属世之爱独自思考时的情形),就不爱属于天堂之光或智慧的事物了;因此,他会把自己的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例如:当理解力因被提升而处于智慧的状态时,爱就会明白何为公义,何为诚实,何为贞洁,甚至明白何为真正的爱。属世之爱能凭着它理解并沉思天堂之光中的事物的能力明白这一切,甚至能谈论和传讲它们,还能把它们描述为道德美德,同时描述为属灵美德。但当理解力没有被提升时,爱若只是属世的,就看不到这些美德,它看到的不是公义,而是不公义;不是诚实,而是欺诈;不是贞洁,而是淫乱等等。这时,它若想起当它的理解力处于提升状态时它所说的话,可能会嘲笑它们,认为它们仅仅是用来迷惑人们灵魂的手段。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爱若不热爱智慧,就是它在同一层级的配偶,就会把它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若热爱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能被提升(可参看414节)。
4.此外,我与灵人讨论时曾说过,人们从以下事实可推断出,宇宙不止一个星球:整个星空如此浩瀚,包含不计其数的恒星,其中每一个在其本位,或自己的星系都是一轮太阳,类似于我们的太阳,尽管大小不同。凡仔细权衡这些事实的人必得出以下结论:如此浩大的一个整体必是服务于创世终极目的的一种手段,这个目的就是天国,以便神性能在天国与天使并人类同居。因为可见的宇宙,或闪耀着无数星辰,也就是如此多太阳的天空,只不过是创造星球和其上人类的一种手段,以便天国能从人类形成。一个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实必被引导思考,为如此宏伟目的所设计的如此浩大的手段,不可能只是为了出自一个星球的人类福祉和由此而来的天堂。因为上万,甚至成千上万的星球对无限的神性来说算得了什么呢?所有居民如此渺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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