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6

416.(15)否则

416.(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可以是属世的,也可以是属灵的。一个处于属世之爱,同时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是一个理性的人。然而,一个只处于属世之爱的人虽能像一个属灵人那样理性思考,却不是一个理性的人。因为即便他把自己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提升到智慧,但属于智慧,也就是天堂之光的事物却不属于他的爱。他的爱的确实现这种提升,却是出于对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的渴望。但当他发现,他没有从这种提升中得到任何这一类的东西时(如当他照着自己的属世之爱独自思考时的情形),就不爱属于天堂之光或智慧的事物了;因此,他会把自己的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例如:当理解力因被提升而处于智慧的状态时,爱就会明白何为公义,何为诚实,何为贞洁,甚至明白何为真正的爱。属世之爱能凭着它理解并沉思天堂之光中的事物的能力明白这一切,甚至能谈论和传讲它们,还能把它们描述为道德美德,同时描述为属灵美德。但当理解力没有被提升时,爱若只是属世的,就看不到这些美德,它看到的不是公义,而是不公义;不是诚实,而是欺诈;不是贞洁,而是淫乱等等。这时,它若想起当它的理解力处于提升状态时它所说的话,可能会嘲笑它们,认为它们仅仅是用来迷惑人们灵魂的手段。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爱若不热爱智慧,就是它在同一层级的配偶,就会把它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若热爱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能被提升(可参看414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6

L56.该信经内容如

L56.该信经内容如下:

1)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某些权威人士所说的,基督教)信仰。

2)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并供认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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