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4

414.(14)爱或

414.(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我们在前一章和前面多处已经说明,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这光汲取智慧。此外,我们在前面多处还说明,爱或意愿也能被提升,只要它热爱那些属于天堂之光或属于智慧的事物。然而,爱或意愿无法通过作为目的的任何名誉、荣耀或利益而被如此提升,只能通过对功用的一种爱,因而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邻舍而被提升。

由于唯独主出于天堂赐下这种爱,并且当人避恶如罪时,主就会赐下它,所以爱或意愿能通过这些方法被提升,没有这些方法则不能。但爱或意愿被提升到天堂之热,而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当两者都被提升时,两者的一个婚姻就会在那里进行,该婚姻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因为它是天上的爱与智慧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爱若热爱其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是它的配偶,也会被提升。智慧之爱,也就是适合人类理解力的真正的爱,就是来自主的对邻之爱。这和世上的光、热是一样的。光有热无热都可存在;光在冬天是没有热的,在夏天是有热的;当热和光共存时,万物就会繁衍生息。人里面的光若对应于冬天的光,就是没有爱的智慧;若对应于夏天的光,就是有爱的智慧。


诠释启示录 #1229

1229.“他对我说

1229.“他对我说,千万不可”表示知道他不是神,而是一位天使。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他说“千万不可”,也就是说,他不是神,而是一位天使,任何人都决不可以俯伏在他面前,也决不可以崇拜他。

(关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的属性,即无限、永恒、圣治、全能、全在和全知;现在我们仍需论述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一切事物的生命都来自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上述属性也都论及这两者。但为了清楚理解一切事物的这两个要素,要按以下顺序来论述它们。首先关于神性之爱:

(1)在世上,人们几乎不理解爱是什么,然而,爱正是人的生命。

(2)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而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

(3)生命,即爱,若不在一个形式中,就不存在,这形式就是整体上的功用的形式。

(4)这样一种形式就是人,无论个体还是集体,天堂就处于这种形式,世界也处于这种形式。

(5)功用有属和种,有不同的种类,直到无限;功用也有各个层级。

(6)情感和功用一样多;因此,情感也有属和种,有不同的种类,直到无限;情感有各个层级。

(7)对功用的每种情感本身都照其质和量而为一个人。

(8)每种功用都从共同利益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并从它那里流入,赋予生活的必需品、功用和快乐,或说生活的必需、有用和快乐的事物。

(9)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功用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主里面,并爱主爱邻,是一个人。

(10)功用的作用力量照着功用按其次序的联系而产生生命之热,这热在人里面被感觉为爱。

(11)这一点因人意愿这事或那事,或这事或那事对他来说是良善,或不是良善,最终因他的快乐而变得显而易见。

(12)人里面的一切都通过来自主的爱及其热而形成、生长,并被主保持在联系中。

(13)人不知道何为情感,更不知道情感与已经生在世上和将生在世上,直到永远的人一样多,一样各种各样;事实上,它们是无限的。

(14)人只知道他是思维;然而,他是情感。

(15)他也不知道他照着对功用的情感而拥有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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