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4.(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我们在前一章和前面多处已经说明,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这光汲取智慧。此外,我们在前面多处还说明,爱或意愿也能被提升,只要它热爱那些属于天堂之光或属于智慧的事物。然而,爱或意愿无法通过作为目的的任何名誉、荣耀或利益而被如此提升,只能通过对功用的一种爱,因而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邻舍而被提升。
由于唯独主出于天堂赐下这种爱,并且当人避恶如罪时,主就会赐下它,所以爱或意愿能通过这些方法被提升,没有这些方法则不能。但爱或意愿被提升到天堂之热,而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当两者都被提升时,两者的一个婚姻就会在那里进行,该婚姻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因为它是天上的爱与智慧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爱若热爱其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是它的配偶,也会被提升。智慧之爱,也就是适合人类理解力的真正的爱,就是来自主的对邻之爱。这和世上的光、热是一样的。光有热无热都可存在;光在冬天是没有热的,在夏天是有热的;当热和光共存时,万物就会繁衍生息。人里面的光若对应于冬天的光,就是没有爱的智慧;若对应于夏天的光,就是有爱的智慧。
1144.“丝绸、朱红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丝绸”和“朱红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丝绸”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朱红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142节)。这良善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是一致的,故在圣言中,这真理也由“朱红色”来表示。但“丝绸、朱红色料”在此表示被巴比伦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当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被扭曲时,它们就会被亵渎;因为那些处于巴比伦人所处的那种自我之爱的人不可能拥有任何对邻之爱;即便他们爱其他人,那也是为了他们自己,因此目的仍是这个人自己,对邻之爱则是手段,只要手段能服务于目的,目的就会爱手段;当手段不再服务于目的时,目的就会抛弃它们。这一点可从他们作为的一切细节看出来。对邻之爱在灵义上就是对功用的爱;当功用是为了自我时,它就不是对功用的爱,而是对自我的爱。“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西结书中的经文(16:10, 13)看出来,刚才已经解释了这些经文(参看AE 1143节)。“丝绸”因其光泽或发光的品质而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因为丝绸闪耀着光,或说因光而具有光泽,“光”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被称为属灵神性。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构成地狱;但现在要说明这些爱的源头。人被造是为了爱自己和世界,爱邻舍和天堂,也爱主。因此,当一个人出生时,他首先爱自己和世界,然后随着他变得智慧,他爱邻舍和天堂,随着他变得更加智慧,他爱主。当情况是这样时,他就处于神序,实际上被主引导,尽管表面上看,是被他自己引导。然而,他没有智慧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停在第一个层级,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层级;即便他爱邻舍、天堂和主,那也是在世人面前,是为了自己。但他若完全没有智慧,就只爱自己,并为了自己而爱世界和邻舍;至于天堂和主,他要么蔑视,要么否认,要么恨恶,即便在话语上不是这样,在心里也是这样。这些就是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源头,由于这些爱就是地狱,所以地狱来自何处,或说地狱的起源是显而易见的。
当一个人变成地狱时,他就像一棵被砍倒的树,或像一棵果实有害或有毒的树;他也像种子无法扎根于其中的沙土,或像只长蒺藜、荆棘和荨麻的土壤。当一个人变成地狱时,他心智的内层或较高部分就会关闭,外层和较低部分则打开。自我之爱因将思维和意愿的一切都引向它自己,并将它们浸没于身体,所以颠倒并扭曲了心智的外层,如前所述,这些外层是敞开的;因此,它们倾向、趋于并被带到下面,即地狱。
但由于人仍有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能力都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他生而为人,同时他又处于这种颠倒的状态,不再接受来自天堂的任何良善或真理,只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所以他通过对来自虚假的邪恶,并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确认而为自己获得了一种光,以便他可以超越他人。他以为这是理性之光,其实它是地狱之光,本身充满愚昧,或愚蠢的妄想,会产生一种夜间梦境般的幻象,或一种疯狂的幻想;因此,存在的事物看似不存在,不存在的事物看似存在。不过,这些事通过对比天使-人和魔鬼-人会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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