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3.(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我们在前面多处已经说明,当人听闻智慧的奥秘时,他能够感知它们。人的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自创造时就属于每个人。正是这种官能从内在理解事物,并得出关于公义和公平,以及良善和真理的结论,也正是这种官能将人类与动物区分开来。因此,这就是我们说“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这句话的意思。
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也可见于肺里的一种形像,因为肺对应于理解力。在肺里面,这一点从肺部的多孔物质可以看出来;这些多孔物质由支气管构成,支气管继续向下延伸至最微小的肺泡,肺泡是呼吸过程中进行气体交换的场所;这些就是通过对应与思维构成一体的元素。这种海绵状物质能以一种双重模式扩张和收缩,与心脏一起时是一种模式,与心脏几乎分开时是另一种模式。在前一种模式中,它通过唯独从心脏延伸出来的肺动脉和肺静脉扩张和收缩。在后一种模式中,它通过从腔静脉和主动脉延伸出来的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扩张和收缩;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在心脏之外。
肺里发生这种情形,是因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对应于心脏的自己固有的爱之上,并能接受来自天堂的光。然而,当理解力被提升到它自己固有的爱之上时,它没有与这爱分离,而是为了世上的某种名誉、荣耀或物质利益,从这爱中获得被称为对知道和理解的情感的那种元素。这种目的或品质在某种程度上像一个表层那样附着在每种爱上,爱因它而在表面闪耀;但对智者来说,爱透过它闪耀。引用关于肺的这些细节是为了证明这一事实: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因为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完全对应的关系。从对应关系来看它们,就是从理解力来看肺,从肺来看理解力,因而从两者一起来看一种佐证。
(五)主功德的归算无非是悔改之后罪得赦免
L18.在教会,人们以为,主被父差来是为人类赎罪的,并且这一切通过祂成全律法和十字架受难而实现;祂以这种方式除去诅咒,作出补偿。此外,没有这种赎罪、补偿与和解,人类必在永死中灭亡;这是由于公义,有些人称这种公义为报复的公义。的确,没有主的降临,世人都必灭亡。但至于当如何理解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祂又为何遭受十字架的苦难,这可从前面2和3章看出来,那里说明,这不是由于任何报复的公义,因为这不是一个神性的属性。神性的属性是公义,爱,怜悯和良善;神是公义本身,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在哪里,哪里就没有任何报复,因而没有报复的公义。
由于迄今为止,许多人将律法的成全和十字架受难理解为:主通过这两件事为人类做出补偿,并从人那里除去所预见或所定的诅咒。从这两件事的联系,同时从人唯独凭对事实就是如此的信仰而得救这一原则,就推出了这样的教义:主的功德通过我们接受这两件事而归算,这两件事属于作为一种补偿的主的功德。然而,前面关于主成全律法,以及祂的十字架受难的内容则驳斥这个教义。同时,我们可以看出,功德的归算是一个毫无意义的短语,除非把它理解为悔改之后罪得赦免。因为主的东西不可能归给人;不过,人在进行悔改,也就是看见并承认自己的罪,然后停止这些罪之后,主会将救赎赏赐给他;这救赎来自主。救赎是这样被赏赐给他的:人得救不是凭自己的功德或公义,而是靠着主;主独自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还有,主独自为人争战,并为他征服地狱。
这些事就是主的功德和公义,它们决不能归算给人;因为如果它们真的被归算了,那么主的功德和公义就会被归算给人,仿佛它们是人自己的;这种事永远不会做出来,也不可能做出来。如果归算是可能的,那么一个不悔改的恶人就能将主的功德归算给自己,从而认为自己称义了。然而,这将是以亵渎来玷污圣物,从而亵渎主的名;因为这会使得他的思维在主里面,而他的意愿却在地狱之中;然而,意愿才是整个人,或人的全部。既有对神的信,也有对人的信;那些悔改的人拥有对神的信;而那些不悔改,却思想归算的人拥有对人的信;对神的信是一种活的信,对人的信是一种死的信。
主自己和祂的门徒传讲的是悔改和罪得赦免,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就开始传道,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4:17)
路加福音:
约翰说,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吧!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 9)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加福音13:3, 5)
马可福音:
耶稣来宣讲神国的福音,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4, 15)
同一福音书:
耶稣派门徒出去,他们就出去传道,叫人悔改。(马可福音6:12)
路加福音:
耶稣对使徒说,他们要从耶路撒冷开始,在所有民族当中奉祂的名传悔改和赦罪。(路加福音24:47)
同一福音书:
约翰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路加福音3:3; 马可福音1:4)
“洗礼”表示属灵的洗涤,属灵的洗涤是指从罪中洗涤,被称为重生。主在约翰福音中如此描述悔改和罪得赦免:祂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1-13)
“祂自己的人”表示当时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神的儿子”和“信祂名的人”表示那些信主并信圣言的人;“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通过圣言对虚假的证实;“肉欲”是指属于意愿的人之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人之自我,这自我本身是虚假;“从神生的人”是指那些被主重生的人。由此明显可知,得救的,是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而不是那些处于自己的自我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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