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3.(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我们在前面多处已经说明,当人听闻智慧的奥秘时,他能够感知它们。人的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自创造时就属于每个人。正是这种官能从内在理解事物,并得出关于公义和公平,以及良善和真理的结论,也正是这种官能将人类与动物区分开来。因此,这就是我们说“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这句话的意思。
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也可见于肺里的一种形像,因为肺对应于理解力。在肺里面,这一点从肺部的多孔物质可以看出来;这些多孔物质由支气管构成,支气管继续向下延伸至最微小的肺泡,肺泡是呼吸过程中进行气体交换的场所;这些就是通过对应与思维构成一体的元素。这种海绵状物质能以一种双重模式扩张和收缩,与心脏一起时是一种模式,与心脏几乎分开时是另一种模式。在前一种模式中,它通过唯独从心脏延伸出来的肺动脉和肺静脉扩张和收缩。在后一种模式中,它通过从腔静脉和主动脉延伸出来的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扩张和收缩;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在心脏之外。
肺里发生这种情形,是因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对应于心脏的自己固有的爱之上,并能接受来自天堂的光。然而,当理解力被提升到它自己固有的爱之上时,它没有与这爱分离,而是为了世上的某种名誉、荣耀或物质利益,从这爱中获得被称为对知道和理解的情感的那种元素。这种目的或品质在某种程度上像一个表层那样附着在每种爱上,爱因它而在表面闪耀;但对智者来说,爱透过它闪耀。引用关于肺的这些细节是为了证明这一事实: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因为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完全对应的关系。从对应关系来看它们,就是从理解力来看肺,从肺来看理解力,因而从两者一起来看一种佐证。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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