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2.上述内容可见于一种形像中,因而被前面所说的心与爱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证实。因为如果心对应于爱,那么它的衍生物,也就是动脉和静脉,就对应于情感,在肺里面则对应于对真理的情感。由于肺还有被称为气管的其它血管在里面,呼吸通过这些血管进行,所以这些血管对应于感知。
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肺动脉和肺静脉不是情感,呼吸也不是感知和思维,但它们是对应的形式,因为它们对应性地或同步行动。同样,心和肺不是爱和理解力,而是对应的形式;并且由于它们是对应的形式,所以一个可见于另一个。
凡从解剖学的研究中熟悉肺部整体结构的人,若将肺与理解力进行比较,都能清楚看出,理解力凭自己根本无法行动,凭自己也无法感知或思考,而是完全从属于爱的情感行动。这些情感在理解力中被称为对知道、理解、看见真理的情感,如前所述。因为肺的一切状态都依赖于来自心脏、腔静脉和主动脉的血液;发生在支气管分支中的呼吸则照着这些血管的状态进行。因为当血液停止流动时,呼吸就会停止。
将肺部结构与肺所对应的理解力进行比较,可以揭示更多细节。但由于很少有人了解解剖学,并且试图通过未知事物来论证或证明某件事,只会使它变得模糊,难以理解,所以我不能再谈论这个话题了。根据我对肺部结构的了解,我完全确信,是爱通过其情感与理解力结合,而不是理解力与爱的任何情感结合,但它反过来被爱相互结合,以使爱能拥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但千万不要忘记,人拥有双重呼吸,即灵的呼吸和身体的呼吸;灵的呼吸依赖于来自脑部的纤维,身体的呼吸依赖于来自心脏的血管、腔静脉和主动脉。此外,显而易见的是,思维产生呼吸;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属于爱的情感产生思维,因为没有情感的思维就像没有心脏的呼吸,是根本不可能的事。由此清楚可知,属于爱的情感与属于理解力的思维结合,如前所述。心之于肺也是如此。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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