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1.爱将支持它的一切称为良善,将作为方法通向良善的一切称为真理。由于这些真理是方法,所以它爱它们,并且它们变成爱之情感的事,从而成为形式上的情感。因此,真理无非是属于爱的某种情感的形式。人类形式无非是一切爱之情感的形式;它的美丽就是它的聪明,它通过要么经由视觉,要么经由听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所接受的真理为自己获得这种聪明。爱将这些真理安排进入它的情感形式;这些形式虽具有很大的多样性,但都从它们的总体形式,也就是人类形式中获得一种相似性。对爱来说,所有这些形式都是美丽可爱的,而其它形式是不美丽不可爱的。由此再次明显可知,爱与理解力结合,而不是反过来;相互结合也来自爱。这就是“爱或意愿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的意思。
1167.“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灵和属世的真理和良善。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043—1044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同样的话。
(续)
圣治的律法是,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他自己行善,这种良善拥有邪恶在里面,这条律法可通过十诫来说明。以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为例。那些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偷盗的欲望,从而抵制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取财富的欲望之人心里说,这种事绝不可以做,因为它违反神性律法,因而违反神,本身是地狱的,因而本身是邪恶;经过几次短暂的争战之后,这些人便从这种邪恶中退出,并被主引向被称为诚实和公正的良善。这时,他们开始思想这些良善,出于它们仰望它们,或说出于对它们品质的感知而看到它们,出于诚实看到诚实,出于公正看到公正;后来,随着他们避开并厌恶这种欲望的邪恶,他们爱上这些良善,并出于爱,而不是出于强迫实行它们。这些良善来自主,因为它们是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当对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取财富的欲望仍留在人身上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能出于诚实而诚实地行事,或不能出于公正而公正地行事,只能出于自我行事。他诚实、公正地行事,只是为了获得诚实和公正的信用,为了他所着眼的目的,即:获得更大的利益和荣誉。这些目的在他的良善中,良善的整个品质都源于这个目的。这良善拥有邪恶在里面,因为它的品质源于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得利益的目的。谁都能看出,这种良善不能成为良善本身,直到邪恶被移除。十诫的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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