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1.爱将支持它的一切称为良善,将作为方法通向良善的一切称为真理。由于这些真理是方法,所以它爱它们,并且它们变成爱之情感的事,从而成为形式上的情感。因此,真理无非是属于爱的某种情感的形式。人类形式无非是一切爱之情感的形式;它的美丽就是它的聪明,它通过要么经由视觉,要么经由听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所接受的真理为自己获得这种聪明。爱将这些真理安排进入它的情感形式;这些形式虽具有很大的多样性,但都从它们的总体形式,也就是人类形式中获得一种相似性。对爱来说,所有这些形式都是美丽可爱的,而其它形式是不美丽不可爱的。由此再次明显可知,爱与理解力结合,而不是反过来;相互结合也来自爱。这就是“爱或意愿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的意思。
606.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夜里看到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的人;后来,当他正在重生时,他还是像那同一个人,只是这个人在黎明时分看到,他在夜里看到的东西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天的光时,他看到它们是谵妄的后代,或疯狂的形式。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作梦的人,而一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清醒的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被比作清醒。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是指未重生的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是指重生的人(马太福音25:4);“灯”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油”是指属于爱的事物。重生的人就像会幕灯台上的灯,像那里上面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穹苍的光辉,如星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的人。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从而被赶出那园子的人;事实上,他就是那棵树本身。但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生命树的人。他被允许吃生命树,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聪明,这聪明源于对真理的爱(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的人是“恶者之子”,重生的人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在那里,“恶者之子”是指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是指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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