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0.(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这一点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解剖学观察表明,当肺不再运动,或不参与生命运动时,心仍参与生命运动。经验通过昏厥和窒息的例子,以及子宫内的胎儿和蛋中的小鸡表明这一点。解剖学观察还表明,心脏在独自运行时形成肺脏,并使它们能在那里呼吸;它还如此形成其它内脏和器官,以便它能在它们里面执行各种功用:它形成面部器官,以便它能拥有感觉;形成运动器官,以便它能行动;形成其它身体器官,以便它能完成对应于爱之情感的功用。
由此可知,首先,心脏怎样为了它以后在身体中所进行的各种功能而产生这类事物,在其被称为意愿的容器中的爱,就怎样为了构成它的形式,就是人类形式的各种情感(如前所示)而产生类似事物。由于爱的首先和最直接的情感是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对理解的情感和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以可推知,爱为了这些情感而形成理解力,并且当爱开始去感觉、行动和思考时,它就实际进入这些情感。理解力对此毫无贡献,这从前面心肺的类比明显看出来。
由此可见,是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而不是智慧或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由此也明显可知,爱通过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为自己所获得的知识,通过对理解的情感所获得的对真理的感知,以及通过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获得的思维,不是来自理解力,而是来自爱,或说不是理解力的属性,而是爱的属性。
诚然,思维、感知和由此而来的知识是从灵界流入的,然而它们不是被理解力,而是被爱照着它在理解力中的情感接受。表面上看,接受它们的好像是理解力,不是爱或意愿,但这是一个假象或错觉。表面上看,好像是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但这也是一个假象或错觉;其实是爱或意愿与理解力结合,并使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的这种相互结合是由于爱与它的婚姻。一种貌似的相互结合因该婚姻而由生命和随之而来的爱之能力形成。
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是如此,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开创一切,将真理接入家中,并在真理一致的情况下与它结合。良善也能承认不一致的真理;但它这样做是出于对知道、理解和思考的情感,这时它尚未决定付诸于有益的功用,也就是它称之为良善的目的。相互结合,或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根本不会发生。真理反过来与良善相互结合,是因为属于良善的生命。
正因如此,主是照各自的爱或良善来看待每个世人、灵人和每位天使的,没有人是照其与爱或良善分离的理解力或真理而被看待的。因为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如前所示;他的生命取决于他通过真理提升其情感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他通过智慧完善其情感的程度。因为爱的情感通过真理,因而通过智慧被提升和完善。然后,爱与智慧联合行动,就好像由智慧推动一样;但爱是通过智慧,如同通过它自己的形式而自己行动;该形式不从理解力中获得任何东西,而是从被称为情感的爱的某种决心中获得一切。
721.“地上的居民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因那些在天主教的人对圣言的玷污而在属灵之事上的疯狂。“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因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在此因他们的玷污而属灵之事上的疯狂;“酒”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316节),“淫乱”表示对它的歪曲和玷污(134,620,632,635节)。因此,“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之事的疯狂; “地上的居民”表示教会中的人,如前所述(11:10,12:12,13:13,14,14:6);但在此表示那些在天主教的人,教会并不在那里,因为他们不靠近主,也不读圣言,还祈求死人(参看718节)。“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之事上的疯狂,这一点无需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也能看出来;不过,鉴于许多人看不到这一点,因为他们读圣言时,对圣言的细节不作属灵的思考,只作感官,也就是物质的思考,所以我从圣言引用一些经文,以证实“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之事,也就是神学之事上的疯狂:
他们醉了,却非因酒;他们东倒西歪,却非因烈酒。(以赛亚书29:9)
你这困苦却非因酒而醉的,要听我言。(以赛亚书51:21)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巴别必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因她叫列族喝她邪淫的酒。(启示录14:8 ; 18:3)
各坛都要盛满了酒;看哪,我必使这地的一切居民,君王,祭司,先知,都酩酊大醉。(耶利米书13:12,13)
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喝干毁灭与荒凉的杯。(以西结书23:32,33)
以东的女儿哪,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你也必喝醉。(那鸿书3:11)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耶利米书25:27)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在自己面前聪明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以能力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1,2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19:11-12,14; 24:20; 28:1,3,7-8;56:12;耶利米书23:9-10;耶利米哀歌3:15;何西阿书4:11-12, 17-18;约珥书1:5-7;哈巴谷书2:15;诗篇75:8;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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