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0.(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这一点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解剖学观察表明,当肺不再运动,或不参与生命运动时,心仍参与生命运动。经验通过昏厥和窒息的例子,以及子宫内的胎儿和蛋中的小鸡表明这一点。解剖学观察还表明,心脏在独自运行时形成肺脏,并使它们能在那里呼吸;它还如此形成其它内脏和器官,以便它能在它们里面执行各种功用:它形成面部器官,以便它能拥有感觉;形成运动器官,以便它能行动;形成其它身体器官,以便它能完成对应于爱之情感的功用。
由此可知,首先,心脏怎样为了它以后在身体中所进行的各种功能而产生这类事物,在其被称为意愿的容器中的爱,就怎样为了构成它的形式,就是人类形式的各种情感(如前所示)而产生类似事物。由于爱的首先和最直接的情感是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对理解的情感和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以可推知,爱为了这些情感而形成理解力,并且当爱开始去感觉、行动和思考时,它就实际进入这些情感。理解力对此毫无贡献,这从前面心肺的类比明显看出来。
由此可见,是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而不是智慧或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由此也明显可知,爱通过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为自己所获得的知识,通过对理解的情感所获得的对真理的感知,以及通过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获得的思维,不是来自理解力,而是来自爱,或说不是理解力的属性,而是爱的属性。
诚然,思维、感知和由此而来的知识是从灵界流入的,然而它们不是被理解力,而是被爱照着它在理解力中的情感接受。表面上看,接受它们的好像是理解力,不是爱或意愿,但这是一个假象或错觉。表面上看,好像是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但这也是一个假象或错觉;其实是爱或意愿与理解力结合,并使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的这种相互结合是由于爱与它的婚姻。一种貌似的相互结合因该婚姻而由生命和随之而来的爱之能力形成。
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是如此,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开创一切,将真理接入家中,并在真理一致的情况下与它结合。良善也能承认不一致的真理;但它这样做是出于对知道、理解和思考的情感,这时它尚未决定付诸于有益的功用,也就是它称之为良善的目的。相互结合,或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根本不会发生。真理反过来与良善相互结合,是因为属于良善的生命。
正因如此,主是照各自的爱或良善来看待每个世人、灵人和每位天使的,没有人是照其与爱或良善分离的理解力或真理而被看待的。因为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如前所示;他的生命取决于他通过真理提升其情感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他通过智慧完善其情感的程度。因为爱的情感通过真理,因而通过智慧被提升和完善。然后,爱与智慧联合行动,就好像由智慧推动一样;但爱是通过智慧,如同通过它自己的形式而自己行动;该形式不从理解力中获得任何东西,而是从被称为情感的爱的某种决心中获得一切。
L33.⑷主通过允许加在自己身上的试探并通过不断的胜利而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前面(12-14节)已经论述了这一点;对此,仅补充以下内容:试探无非是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由于邪恶和虚假来自地狱,所以试探就是与地狱的争战。此外,对经历属灵试探的人来说,有来自地狱的恶灵诱发试探。此人并不知道恶灵诱发试探;然而,的确是他们诱发的,我通过大量经历已经得知这一事实。
因此,当一个人靠着主在试探中得胜时,他就从地狱中被拉出来,并被提升到天堂。也正因如此,一个人通过试探,或与邪恶的争战而变得属灵,从而成为一位天使。然而,主靠自己的能力与所有地狱争战,彻底战胜并征服它们,并因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故永远地战胜并征服它们。
因为在主降临之前,地狱已经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致它们开始侵扰真正的天堂天使,以及来到这个世界并离开世界的每个人。地狱之所以发展到如此程度,是因为教会已经彻底荒废,世人由于偶像崇拜的流行而陷入纯粹的虚假和邪恶;地狱来自人类。正因如此,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主的这些争战在大卫的诗篇和先知书中有大量的论述,但在福音书却很少。主所忍受的试探正是指这些争战,其中最后的试探是十字架受难;正是因为它们,主才被称为救主和救赎主。
这是目前在教会众所周知的,以致人们说,主战胜了死亡或魔鬼,也就是地狱,祂复活得胜;没有主,就没有救恩。此外,在下文我们将看到,主荣耀了祂的人身,由此成为永远的救主、救赎主、改造者和重生者。主通过争战或试探成为救主,这一点从前面(12-14节)所引用的大量经文,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我发怒,踹下众民;又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4, 6, 8)
这一章论述了主的争战。诗篇:
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永久的门户啊,你们要被举起!荣耀的王将要进来!这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大能的勇士耶和华,战场上的勇士耶和华。(诗篇24:7, 8)
这些话也论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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