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86.“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祂拥有拯救的能力。这从“钥匙”、“地狱”和“死亡”的含义清楚可知:“钥匙”是指打开和关闭的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9410节);“地狱”是指邪恶,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并属于地狱;“死亡”是指诅咒,诅咒也被称为属灵的死亡(AC 5407, 6119, 9008节)。“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之所以也表示拯救的能力,是因为唯独主除去与人同在的地狱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当地狱被除去时,人就得救了,因为天堂和永生取代它们而流入;事实上,主不断与人同在,渴望以天堂充满他,但邪恶却反对接受它;因此,地狱被除去,也就是人停止邪恶到何等程度,主与天堂就流入到何等程度。主在此之所以说“祂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是因为在此之前经上说祂“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以此表示永生来自祂。主在信和爱中被接受到何等程度,就在人里面到何等程度;祂在人里面到何等程度,就除去邪恶,从而除去地狱和永死到何等程度。唯独主成就这一切,并因此应当被接受,这一点从刚才(AE 83节)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地狱”表示各种邪恶,是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凡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要么来自地狱,要么来自天堂。如果他思考和意愿邪恶,那么这是来自地狱;如果他思考和意愿良善,那么这是来自天堂;人从其它任何源头去思考和意愿都是不可能的,或说人里面没有来自其它任何源头的思维和意愿。人若以为他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但我凭我关于这个主题的一切经历可以断言,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一切就来自这两个源头中的一个,要么来自这个源头,要么来自那个源头。此外,由于这个原因,一个思考和意愿邪恶的人实际上就在地狱;他活在世上时实际上在哪里,死后就会去到哪里。他不能去往其它任何地方,因为人的灵就是由他所思考和意愿的事物形成和构成的。因此,当他思考和意愿邪恶时,整个人都由邪恶形成和构成,以至于他在形式上就是他自己的邪恶。正因如此,地狱灵完全是他们自己邪恶的形像,照着邪恶的种类而丑陋和可怕。此外,一个灵人能为天堂而形成和构成所藉由的唯一手段就是在信和爱中接受主;事实上,唯独主因在信和爱中与人同在而除去邪恶,并把他塑造成天堂的形像,也就是一位天使。
由此可见“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什么。经上之所以用“钥匙”这个词,是因为所有地狱都是关闭的,只有当恶灵被投入地狱时,并且当有恶灵从地狱中被提出来时(如世人中间的邪恶增长时的情形),才打开。那时的开口被称为“门”,由于它们被称为“门”,所以经上也提到“钥匙”;因此,这些钥匙表示打开和关闭的能力,因为用钥匙才能打开和关闭门。赐给彼得的钥匙(马太福音16:18, 19)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彼得”在那里表示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唯独主拥有这种能力或权柄,一切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都来自祂(参看《最后的审判》,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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