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1142.“宝石、珍珠”表示被亵渎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这从“宝石”和“珍珠”的含义清楚可知:“宝石”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对此,参看AE 717节);“珍珠”是指良善的知识(对此,参看AE 1044节)。由于这些知识都是事实真理(或科学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所以“宝石”表示可以用来获得良善的真理,“珍珠”表示可以用来获得真理的良善,因为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原因在于,真理不是真理,除非它关注良善,或从良善发出,良善不是良善,除非它关注真理,或通过真理存在。因此,真理和良善就像在一个婚姻中那样结合在一起,真理和良善仿佛从婚姻中存在。这就是为何在此处和圣言的别处,经上提到的事物都是成双成对的,其中一个表示良善,另一个表示真理,如“金和银”、“宝石和珍珠”、“细麻布和紫色料”、“丝绸和朱红色料”、“象牙的器皿和极宝贵的木头器皿”、“铜、铁和大理石”,“金、珍珠、紫色料、朱红色料、极宝贵的木头和铜”表示各种良善,“银、宝石、细麻布、丝绸、象牙、铁和大理石”表示各种真理。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但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表示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邪恶和虚假,如刚才阐述金银的含义时所说的那样。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地狱是由灵人组成的,他们在世为人时,否认神,承认自然,过着违背神序的生活,热爱邪恶和虚假,尽管为了表现,他们的行为在世人面前不是这样。因此,这些人要么在真理上是疯狂的,要么蔑视真理,或从心里否认它们,即便嘴上不否认。地狱就是由自创世以来所有这样的人组成的。所有这些人都被称为魔鬼或撒旦;自我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被称为魔鬼,世界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被称为撒旦。在圣言中,“魔鬼”是指魔鬼所在的地狱,“撒旦”是指撒旦所在的地狱。此外,主也把魔鬼结合在一起,使他们可以说为一,撒旦也是如此;这就是为何地狱被称为单数形式的魔鬼和撒旦。
地狱不是由直接被造的灵人组成的,天堂也不是由直接被造的天使组成的;相反,地狱是由生在世上的人组成的,他们自己把自己变成了魔鬼或撒旦,天堂同样是由生在世上的人组成的,他们被主变成了天使。就属于其心智的内层而言,所有人都是灵,在世上披上了一个物质身体,这个物质身体在灵之思维的指引之下,并在灵之情感的控制之下;因为心智,也就是灵,起作用,身体,也就是物质,被作用;在脱去物质身体之后,每个灵在形式上都是一个人,类似于他在世为人时的样子(AE 1127节)。这一切清楚表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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