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诠释启示录 #1009

1009.“叫他们见

1009.“叫他们见他羞耻”表示因而处于污秽的爱。这从“羞耻”的含义清楚可知,“羞耻”是指污秽的爱。因为羞耻(阴部)是指裤子所遮盖的身体部位,就是因丑闻和通奸而被称为阴部的生殖器的区域。“赤身而行”是指这些的赤裸;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总体上天堂的爱,这是它们穿上衣服时的对应,因此,当它们没有穿上衣服,也就是赤裸时,它们对应于地狱的爱。因为“衣服”表示给予穿衣的真理,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肉体”表示爱之良善;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对此,可参看AE 1008节);哪里没有爱之良善,哪里就有邪恶或污秽的爱。由于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赤裸表示污秽的爱,或通奸的淫乱,所以当亚伦供职时,他就穿上亚麻布裤子,这裤子在他的肉体上(出埃及记28:42, 43; 39:28),“亚麻布裤子”表示进行遮盖的真理。

(关于第六诫续)

不是因通奸是罪并反对神,而是出于其它任何动机避免通奸的人仍是通奸者。例如,如果有人避免它们,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惩罚,害怕失去名声、从而失去尊敬,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里妻子的责骂,因而生活的不安宁,害怕被受到伤害的丈夫的仆人们惩戒;由于贫困或贪婪,由于要么因滥用,要么因年纪、性无能或疾病导致的虚弱;事实上,如果他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而不是考虑到神性律法而避免通奸,那么他内在仍是不贞洁的,是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它们不是罪,因而从内在说,它们是合法的;从而在灵里犯了通奸罪,尽管他在身体上没有犯;因此,死后,当他成为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并毫无羞耻地去通奸。

在灵界,我被恩准看到一些少女视淫行为罪恶,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还看到一些少女不视它们为罪恶,避免它们是因为由此导致的坏名声会使追求者离开。我看见后者在下降到下面的住所时,被一片乌云笼罩,而前者在上升到上面的住所时,被一束闪耀的光芒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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