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954.“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表祂就是那曾生在世上,当时是光,并将以出现在祂的新教会,也就圣耶路撒冷面前的新光到来的主自己。“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表示祂就是那曾生在世上的主自己,因而是在其中神性人身中的主;祂由此被称为“大卫的根和后裔”,还被称为“大卫的苗裔”(耶利米书23:5; 33:15),以及“从耶西的树墩子所发的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以赛亚书11:1,2)。“明亮的晨星”表示当时祂是光,并且祂将以出现在祂的新教会,也就圣耶路撒冷面前的新光到来。祂因是以光降世而被称为“明亮的星”,因此,祂同样被称为“星”,以及“光”;称为“星”(民数记24:17),称为“光”(约翰福音1:4-12; 3:19, 21; 9:5; 12:35-36, 46;马太福音4:16;路加福音2:30-32;以赛亚书9:2; 49:6)。祂因出现在来自祂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面前的光而被称为“晨星”;“星”表示来自主的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和聪明;“早晨”或“黎明”表示祂的到来,然后便是新教会(参看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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