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846.“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斩首者的灵魂”表他们被那些陷入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其圣言的真理生活。“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斩首者的灵魂”表示死后的人,人死后就被称为“灵”,或披着灵体的人,他们被主藏在低地,直到恶者通过最后审判被移除。经上之所以说他们“被斩首”,是因为他们被那些陷入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这等人全都陷入邪恶,由此陷入虚假,或陷入虚假,由此陷入邪恶,然而他们外在却处于神性敬拜。这类虚假由“斧子”来表示,对此,可参看下一节。“为耶稣作见证”和“神之道”表示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前面那些经文也是这个意思:
约翰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启示录1:2)
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启示录12:11)
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示录19:10)
这些经文表示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和照其圣言的真理,尤其照十诫的生活;对此,可参看前面所给出的解读。本节所说的这些“灵魂”和前面这些话所说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着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启示录6:9-11)
对此,可参看前面的解读(325-32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