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揭秘启示录 #791

791.启18:21

791.启18:21.“有一位大力的天使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扔在海里,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表凭主出于天堂的强大流注,天主教及其一切被玷污的圣言真理都将一头栽入地狱,永不再出现在天使面前。“一位大力的天使举起”表示主出于天堂的强大流注,因为一位“天使”表示主及其通过天堂所实现的运作(258, 415, 649节)。此处由于他被称为“大力的天使”,并且“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故所表示的是强大的运作,也就是强大的流注。“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因为“石头”表示真理,“磨”表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的探究、检查和确认(对此,参看794节)。不过,此处之所以表示对圣言真理的玷污和亵渎,是因为它论述的是巴比伦。“扔在海里”表示投入地狱。“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表示这个宗教也必这样一头栽入地狱。“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它永不再出现在天使面前。
之所表示这一切,是因为天主教中所有那些陷入其邪恶和虚假的人死后的确进入灵人界;灵人界就像一个公共场所,所有人死后首先聚集在那里,如同所有食物先汇入的胃一样。事实上,胃就对应于灵人界。然而,如今由于经历了于1757年所执行的最后审判,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允许他们停留在灵人界,仿佛为自己形成天堂;而是一到灵人界,他们就被转到那里与地狱联结的社群。他们也不时地被投入这些地狱;主就这样看顾,免得他们再次出现在天使面前。因此,这就是“那城”,也就是天主教“决不能再见了”所表示的。
由于“磨石”表示被玷污的圣言真理,“海”表示地狱,所以主说: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马太福音 18:6)
它在其它地方被称为“磨石”(马可福音9:42;路加福音17:2)。耶利米书论及巴比伦的话几乎一样:
你念完了这书,就把一块石头拴在书上,把它扔在幼发拉底河中,说,巴比伦必如此沉下去,不再兴起。(耶利米书 51:63,64)
“幼发拉底河中”与“海”所表相同,因为幼发拉底河形成边界,将亚述,也就是巴比伦所在之地,与迦南地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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