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788.启18:19.“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说,祸哉,祸哉,这大城阿”表他们内在和外在的悲伤和哀恸,也就是对如此显赫的一个宗教竟被完全摧毁并判罚感到悲痛。“把尘土撒在头上”表示因被摧毁和判罚而引发的内在悲伤和哀恸,如下文所述。“哭泣悲哀,喊着”表示外在的悲伤和哀恸;“哭泣”表示灵魂的哀恸;“悲哀”表示内心的悲伤。“祸哉,祸哉,这大城阿”表示对她被摧毁和判罚感到极其悲痛。“祸哉”表示对灾祸、不幸和谴责感到悲痛,因此“祸哉,祸哉”表示极其悲痛(参看416, 769, 785节);“城”表示天主教(785节等)。“把尘土撒在头上”表示因被摧毁和判罚而引发的内在悲伤和哀恸,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必为你放声痛哭,把尘土撒在头上,在灰中打滚。(以西结书27:30)
锡安的女子坐在地上,扬起尘土落在头上。(耶利米哀歌2:10)
约伯的朋友各人撕裂外袍,把尘土撒在自己的头上。(约伯记2:12)
巴比伦的女儿啊,下来坐在尘埃,没有宝座,要坐在地上。(以赛亚书 47:1等)
他们极度悲伤时之所以把尘土撒在头上,是因为“尘土”表示受判罚或诅咒之物,这一点从有关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创世记3:14;马太福音10:14;马可福音6:11;路加福音10:10-12);而且,“头上的尘土”代表承认他们自己该受判罚,因而代表悔改(马太福音11:21;路加福音10:13)。“尘土”之所以表示受判罚或诅咒之物,是因为在灵界,地狱之上的大地纯由没有青草和植物的尘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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