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784.至于他们用来获利的特许,其形式五花八门。有些特许涉及法律禁止范围内的婚约;有的涉及离婚;有的涉及邪恶,甚至大恶,同时免于世间刑罚;也通过纵容获利;有些特许涉及没有世俗权力的任何准许或权能的公务;其中还包括对爵位和公国的确认;更不用说他们通过向那些增添修道院财富、扩充其宝库的人许以天堂喜乐,称他们的奉献为善工,本身是神圣的,也是有功德的而获利;他们通过对于圣徒的能力和帮助,及其所行神迹的深刻信仰引诱人们。尤其是,他们阴谋暗算患病的富人,向他们灌输地狱的恐怖,通过许诺照着遗赠财物的价值为他们的灵魂举行弥撒,由此从他们称之为“炼狱”的受苦之地逐渐释放出来,从而获准去往天堂而敲诈他们。
关于炼狱。我可以肯定地说,炼狱纯粹是巴比伦旨在谋利的捏造,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在那里各自照着在世时的生活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预备。在灵人界,没有人遭受折磨;不过,恶人在预备之后进入地狱时就会逐渐受苦。灵人界有无数社群,其中的欢乐与世上的一样。这是因为那里的居民都与世人联结,世人也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他们的外在逐渐脱去,因而内在被打开。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主导爱显露出来,因为主导爱是生命之爱,是至内在的,并掌控外在。从这种显露明显可知此人的性质;于是,他照着主导爱的性质从灵人界被送往他自己的地方:若为善,便在天堂;若为恶,便在地狱。此事千真万确,我得以确切地知道这一点,因为主恩准我与灵人界的居民在一起,看到这一切,从而通过亲身经历把它讲述出来,这种情形如今已持续了二十年。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炼狱就是一个可称为属恶魔的捏造,是为了谋利,为了掌控灵魂,甚至掌控死后的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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