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743.启17:14.“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主在承认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与他们争战,因为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也是圣言。他们与主并主与他们的“争战”不是指诸如来自恶人或与恶人的那种争战,而是诸如来自那些尚未处于关于主的真理之人或与他们的那种争战。“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以及主的圣言(269,291,595节);“胜过他们”表示通过圣言信服。“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祂是天地之神。祂因统治天堂与教会的一切良善而被称为“万主之主”;因祂的国度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之上而被称为“万王之王”(664节)。
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主在承认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与他们争战,因为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
主是天地之神,祂以明确的话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36;13:3)
父啊,你赐给我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人认识并看见我,就是认识并看见了父;因为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父与我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一切信主的都得永生,不信祂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5, 17-18, 36; 6:47; 11:26;等)
谁不知道,主从父神成孕(路加福音1:34,35)?谁不知道,父神,也就是耶和华,在世披上人身?因此,这人身是父神的人身或神性?因而父神与祂原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事实上,谁能靠近人的灵魂,并由此降至他的身体?不是先靠近他的人身,然后再靠近他的灵魂吗?
羔羊将凭圣言中的这些和许多其它话胜过他们。因此,他们既然已经停止敬拜教皇,那么让他们敬拜主,教皇声称他通过主拥有对教会和天堂的一切权柄。教皇是个人,而主是神;唯独要靠近、祈求、崇敬,即敬拜神。独有主是当敬拜的圣者(启示录15:4)。我知道,他们会想:“父耶和华,就是宇宙的创造者,如何降下并披上人身呢?”不防让他们这样思想:那么与父同等,也是宇宙创造者的子又是如何做到的呢?事情不都一样吗?有人提到永恒的父与子,但根本没有什么永恒的子。那是神性人身,被称为“差到世上的子”(路加福音1:34,35;约翰福音3:17)。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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