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727.“珍珠”表他们当中属于圣言的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就灵义而言,“珍珠”表示对来自圣言、尤其来自其字义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珍珠”因表示这些认知,故在“紫色和朱红色”,以及“金子和宝石”之后被提及。在以下经文中,“珍珠”也表示这些认知:
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买了这颗珠子。(马太福音13:45,46)
“珍珠”表示关于主的认知。
新耶路撒冷城墙的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每门是一颗珍珠。(启示录21:21)
“新耶路撒冷的这些门”表示引入新教会,引入通过对来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实现。
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马太福音7:6)
“猪”表示那些只热爱世俗财富、不喜欢属灵财富,也就是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认知之人。由于“巴比伦”表示弃绝源于圣言的一切良善与真理的认知的宗教,故经上论到她说:
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巴比伦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和珍珠。(启示录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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