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624.启14:5.“在他们口中察不出谎言来”表他们不会出于狡猾和企图谈论并说服人相信虚假与邪恶。“口”表示言论、讲道和教义(452节),“谎言”表示通过虚假说服人相信邪恶,尤其是出于狡猾和企图的说服;因为凡出于狡猾和诡诈说服人相信某事的人,也是出于企图进行说服;事实上,狡猾和诡诈自己另有盘算,并将其目的掩藏起来,一有机会就行出来。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和谎话;“诡诈”(deceit,或译诡计)表示出于企图的虚假和谎话;如以下经文:
耶稣就指着拿但业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里面是没有诡诈的。(约翰福音1:47);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说谎言,口中也没有诡诈的舌头。(西番雅书3:13)
他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书53:9)
富户满行强暴,居民也说谎言,他们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诗篇120:2,3)
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你的住处在诡诈的人中,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6)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计围绕我。(何西阿书 11:12)
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同伴,你要从我的坛那里把他捉去,他必要治死。(出埃及记21:14)
以诡诈为耶和华行事的,必受咒诅。(耶利米书48:1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5:26-27; 8:5; 14:14; 23:26;何西阿书7:16;西番雅书1:9;诗篇17:1; 24:4; 35:20, 21; 36:3; 50:19; 52:2, 4; 72:14; 109:2; 119:118;约伯记13:7; 27:4)。在圣言中,“毒蛇”、“鳄鱼”和“蝰蛇”表示诡诈之人,它们的“毒液”表示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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