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572. 启13:2.“我所看见的兽像一只豹”表一种因源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而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兽”(或“动物”)表示人的情感(567节);“豹”表示对歪曲圣言真理的情感或欲望;它因是猛兽,且残杀无害动物,故还表示一种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豹”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这是由于它黑白相间的斑纹,因为黑斑表示虚假,其间的白斑表示真理。所以,它因是凶残野蛮的走兽,故表示被歪曲、因而被摧毁的圣言真理。在以下经文中,“豹”的含义也一样:
古实人能改变他的皮肤吗?豹能改变他的斑点吗?若能,你们这被教导去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利米书13:23)
从森林出来的狮子杀死尊大的人,田野的豺狼必毁灭他们,豹子正窥伺他们的诸城,凡出来的必被撕碎,因为他们背道的事加增。(耶利米书5:6)
“豹子正窥伺他们的诸城”表示窥伺教义的真理,“城”表示教义(194节)。
他们忘记了我,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像豹子在路旁窥探他们。(何西阿书13:6-7)“路”也表示真理(176节)。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住,豹子要与山羊羔同卧。(以赛亚书11:6)
此处论述将要到来的主的国;“山羊羔”表示教会的纯正真理,“豹”表示这些真理被歪曲了。
从海中上来的第三个兽像豹,背上有四个翅膀。(但以理书7:6)
关于但以理所看见的四个兽(参看5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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