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29.“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表那自有并且自初至终独一者,万物皆来自祂,因而表那为爱本身和独一的爱,智慧本身和独一智慧,生命本身和祂自己里面的独一生命,因而为创造者本身和独一创造者,救主和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者,因此为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者。这些以及此外的更多事物就包含在描述主的这些话中。显而易见,它们论及主,事实上论及主的人身,因为接下来约翰听到有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他转过身来,要看那与祂说话的声音,就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10-13)
稍后祂又说:
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我又是那存活的,曾死过。(启示录1:17-18,2:8)
上述一切细节都包含在这些话中,这一点无法简单证明,因为要充分证明它们需要很长的篇幅;但它们仍在最近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爱与圣智》一书得到部分证实。主自称“阿拉法和俄梅戛,始和终”,因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涉及主的神性之爱,“始和终”涉及祂的神性智慧。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一个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主之所以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因为在希腊字母表中,“阿拉法”是第一个字母,而“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故它们表示整体上的全部事物。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上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一个元音因用来发音,故表示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属灵和天使的语言,以及圣经皆源于此。不过,迄今为止,这依然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奥秘。
因为所有天使和灵人有一种共通的语言,它与世人的任何语言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能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通过创造被植入在每个人里面,所以在整个灵界,他们都能懂得彼此。我经常被恩准听见这种语言,我自己也说,还把它与世间的语言进行对比,发现它与地上任何属世的语言都不相合,甚至在最小的细节上也不一致。它在第一个原则上就与这些不同,即每个字的每个字母,无论在说法上还是写法上,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和意义。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两个字母都是元音,故与爱相关,如前所述。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所流出的这种语言及其写法,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9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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