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287.“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处于真理和处于良善的所有人。在属世之义上,“数目”表示与度量或重量有关的;但在属灵之义上,“数目”则表示与品质有关的。在此,天使的品质被描述为“万万千千”,因为“万”被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之所以“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是因为万是相对较大的数,而千是相对较小的数;真理多种多样,良善则相对简单;还因为在圣言,鉴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存在于每个细节中,凡论述真理之处,也必论述良善,否则经上只说有“万万”就足以了。由于这两个数字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它们也在其它地方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神的车辇万万,平安的天使千千,主在其中,西乃山在圣所中。(诗篇68:17)
我观看,当亘古常在者坐上去时,事奉祂的有千千,侍立在祂面前的有万万。(但以理书7:9-10)
摩西论约瑟说:
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骶触万民,直到地极;它们是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你必不怕黑夜流行的瘟疫,或或是午间灭人的死亡,虽有千人仆倒在你旁边,万人仆倒在你右边。(诗篇91:5-7)
我们街上的羊群成千上万。(诗篇144:13)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弥迦书6:7)
当约柜停住时,摩西说:
耶和华啊,求你归来,回到以色列的千万人中。(民数记10:36)
在上述经文中,“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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