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揭秘启示录 #278

278.“这香就是众

278.“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那些出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敬拜主之人所具有的属信的思维,这种思维源自属仁的情感。“祈祷”表示祈祷者所具有的属于信的事物,同时属于仁的事物,因为没有它们,祈祷不是祈祷,只是空洞的声音。“圣徒”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之人(173节)。“香”之所以被称为“众圣徒的祈祷”,是因为香气与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相对应。正因如此,圣言常说“馨香之气”、“献给耶和华的馨香之气”(如出埃及记29:18, 25, 41;利未记1:9, 13, 17; 2:2, 9, 12; 3:5; 4:31; 6:15, 21; 8:28; 23:13, 18; 26:31;?民数记15:3, 7; 28:6, 8, 13; 29:2, 6, 8, 13, 36;?以西结书20:41;何西阿书14:7)。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被称为“香”的“祈祷”也具有同样的含义:
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3-5)
诗篇:
愿你俯耳垂听我的声音,愿我的祷告如香陈列在你面前!(诗篇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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