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揭秘启示录 #204

204.“你既如温水

204.“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亵渎,随之与主分离。“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与主分离,与主分离就是既不在天堂,也不在地狱,而是在一个隔开的地方,丧失了人的生命,那里只有纯粹的幻觉。原因在于,他们将真理与虚假,良善与邪恶,因而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了一起,以致它们无法分离。这时,人既不能为天堂,也不能为地狱做好预备,其整个理性生命完全被摧毁,只剩下生命的最表层。当脱离生命的内在时,生命的最表层纯粹是幻觉。关于他们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圣治》(226-228, 231节)一书,这本书足以使人了解它们。经上之所以说他们要被吐出来,是因为介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对应于胃,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作好预备。所有食物都在胃里预备要么转化为血肉,要么转化为粪尿。前者对应于天堂,后者对应于地狱。从胃中被吐出来的东西,是未被分离的混合物。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以下经文中,经上也用“吐”和“呕吐物”这样的表述:
给人酒喝,使他喝醉,显出是未受割礼的;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吐在荣耀上。(哈巴谷书2:15-16)
你们要使摩押沉醉,因他要在自己所吐之中打滚。(耶利米书48:26)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无一处干净;他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8-9)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25:27;利未记18:24, 25, 28)。温水激起呕吐,这也是出于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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