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191.“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表他们所居于其中的源自主之良善的真理支撑主在天上的教会。“殿”表教会,“我神殿”表主在天上的教会。由此明显可知,“柱子”表支撑教会,使教会坚固之物,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殿”表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主的神性真理;在代表意义上,“殿”表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殿”在至高意义上表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主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祂这话,是指着祂身体的殿说的。(约翰福音2:19, 21)
在新耶路撒冷内,我没有看见圣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看哪,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玛拉基书3:1)
我要向你的圣殿下拜。(诗篇138:2)
我仍要仰望你的圣殿,我的祷告达到你面前,进入你的圣殿。(约拿书 2:4, 7;哈巴谷书2:20)
耶和华或主的“圣殿”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下拜、仰望、祷告的对象是祂的神性人身,而不仅仅是殿,殿本身并不神圣。它之所以被称为“圣殿”,是因为“神圣”论及神性真理(173节)。使金子成圣的殿(马太福音23:16, 17)无非表示主的神性人身。
在代表意义上,“殿”表主在天上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的声音从殿中传出。(以赛亚书66:6)
有大声音从天上的殿中出来。(启示录16:17)
神天上的殿开了,在殿中现出祂的约柜。(启示录11:19)
天上那存法柜的殿开了;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因神的荣耀,殿中充满了烟。(启示录 15:5-6, 8)
我求告耶和华,向我的神呼求;祂从殿中听了我的声音。(诗篇18:6)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摆充满圣殿。(以赛亚书6:1)
“殿”表地上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圣洁的殿,已经遭火焚毁。(以赛亚书64:11)
我必震动万族,使这殿满了荣耀。这殿后来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7, 9)
主将要建立的教会在以西结书(40-48章)以“新圣殿”来描述,由“天使所测量的殿”(启示录11:1)来表示。其它经文中的也一样(如以赛亚书44:28;耶利米书7:2-4, 9-11;撒迦利亚书8:9)。
门徒来到耶稣跟前,把殿的建筑指给他看;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能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马太福音24:1, 2; 马可福音13:1-5;路加福音21:5-7)
此处的“殿”表如今的教会;“没有一块石头能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表教会的末了,那时,教会将没有任何真理留下。因为当门徒向主谈论圣殿时,主就预言了该教会的相继状态,甚至直到教会的末了,或“时代的末了”,“时代的末了”表教会的末期,便是今日。这一切由圣殿被毁,直到露出地基来代表。
“殿”表这三者,就是主、天上的教会和地上的教会,因为这三者合而为一,不可分割,因此其中一个若离了另一个就无法理解的。人若将地上的教会与天上的教会分开,并将这些与主分开,就不在真理之中。“殿”在此之所以表示天上的教会,是因为后面论述的是地上的教会(194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