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宇宙星球 #157

157.我被带到太阳

十二、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57.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我朝东向左前行,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与此同时,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因为在世上,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仍能找出借口;因为所形成的观念,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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