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47

L47.⑴“灵”表示

L47.⑴“灵”表示人的生命。这一点可从日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当一个人死了时,就说他交出了他的灵;因此,灵在这层意义上表示呼吸的生命。“灵”这个词源自呼吸;这就是为何在希伯来语,“灵或呼吸”和“风”都是用一个词。人里面有两个生命源泉:一个是心脏运动,一个是肺呼吸。“灵”,以及“灵魂”真正表示的是来自肺呼吸的生命。该生命与来自理解力的人之思维行如一体,来自心脏运动的生命与他的意愿之爱行如一体,这一点在适当地方将会看到。在圣言中,“灵(或呼吸,气,气息)”表示人的生命,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夺去它们的呼吸(灵),它们就死亡,归回尘土。(诗篇104:29)

又:

祂记得他们不过是血肉,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灵)。(诗篇78:39)

又:

他的气一断,就归回尘土。(诗篇146:4)

以赛亚书:

希西家哀叹,他灵的生命就要离开。(以赛亚书38:16)

创世记:

雅各的灵就苏醒了。(创世记45:27)

耶利米书:

铸像本是虚假的,其中并无气息。(耶利米书51:17)

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对这些枯骨如此说,我必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气息啊,要从四风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于是,气息就进入枯骨,它们又活了。(以西结书37:5, 6, 9, 10)

路加福音:

耶稣拉着睚鲁女儿的手,她的灵便回来,她就立刻起来了。(路加福音8:54,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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