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0

L30.⑴主自永恒就

L30.⑴主自永恒就是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可知,因为主对犹太人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祂在别处说:

父啊,现在求你用未有世界以先我和你同在时所享有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这句话表示永恒的主,而不是永恒的儿子;因为“子”是从耶和华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在时间之中出生的祂的人身,如前所示。

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自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现仅从中引用这几处经文:

到那日,人必说,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所等候的是耶和华神自己。同一先知书: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着,你们要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修直我们神的大道。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以赛亚书40:3, 5, 10; 马太福音3:3; 马可福音1:3; 路加福音3:4)

此处,那将要到来的主被称为耶和华。

又:

我耶和华;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人民的约”和“外邦人的光”是指人身方面的主;由于这人身来自耶和华,并与耶和华为一,故经上说,我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也就是说,只归给祂自己,不归给别人。归给荣耀是指荣耀,或与祂自己合一。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殿”表示祂身体的殿(约翰福音2:19, 21)。清晨的日光从高处眷顾我们(路加福音1:78)。高处的清晨日光也是指耶和华,或永恒之主。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永恒之主表示祂的最初神性,在圣言中,这最初神性就是耶和华。然而,从下面所引用的经文将明显可知,主,也就是耶和华,在人身得了荣耀之后,表示在一起为一的神性和人性或人身;唯独子表示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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